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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紅包大,但市場人氣冷。試點半年多來,首批3家保險公司隻簽出7000多單——

稅優健康險,為何不叫座?(熱點聚焦)

本報記者 曲哲涵 吳秋余
2016年08月22日00:0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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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1日起,財政部、稅務總局、保監會聯合在4個直轄市及20多個城市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保費限額內免稅的做法,減輕了居民投保負擔,也有利於保險公司擴大承保面。目前,國內已有16家保險公司開展此項業務。然而,試點半年多來,稅優健康險的市場反應並未達到業內預期,叫好不叫座。是推出的產品不實惠?還是減稅紅包沒落地?稅優健康險遇冷的“梗”究竟何在?本報記者走訪了部分消費者、專家和相關企業。 

  ——編 者 

          

  稅優險二次理賠后,個人自付比例一般從40%降低為2%—5%,減輕了投保者負擔

  稅優健康險,到底“稅優”在哪兒?

  政策明確,對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相關健康保險的保費支出,可按照2400元/年的限額標准予以稅前扣除,相當於將個稅起征點每月上調200元。具體免稅額與每個投保者實際收入挂鉤,每年可累計免稅72元—1080元不等。

  小黃是重慶某基金管理公司員工,月收入1.5萬元左右。今年初,單位為他投保了陽光保險的稅優健康團體保險,保費2400元,其中健康保障部分的保費1388元,另有1012元進入個人萬能險賬戶,累積增值以備退休后的醫療開支。按政策,小黃每年可免稅600元。

  “按收入算,這600元不起眼﹔可如果用於指定消費項目,優惠效果還是很明顯的。1388元的保險可以‘降價’600元,挺有吸引力。”小黃說,他希望家裡人都能早日享受到這個稅優政策。

  “2013年我國人均衛生費用為2326.8元,新政策將個人稅前扣除的限額確定為2400元/年,與我國目前年人均衛生費用基本持平。”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裁宋福興認為,稅優新政的本質就是政府運用商業保險機制分擔醫療費用支出,用減稅的方式為民眾購買健康保險提供補貼。

  保險屬於“復雜”產品,如果“左手免稅降價、右手偷工減料”,普通消費者也難以識別。除了免稅,產品本身性價比如何?

  山西太原的陳女士今年3月投保了人保健康的稅優健康險,年繳風險保費1740元。4月20日,陳女士因病住院7天,醫療費用5720.8元,基本醫保報銷了100元,她之前投保的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支付了4498.4元,她自己實際負擔費用1122.4元。稅優健康險二次理賠后,她自付費用僅為28.94元,為醫藥費總額的0.51%。本次理賠后,陳女士年度累計剩余理賠金額為198906.54元,終身累計剩余理賠金額為798906.54元。

  記者拿到的人保健康、陽光保險兩家公司部分賠付案例顯示,投保稅優型健康險出險后,個人自付比例一般都從40%以上降低為2%到5%的范圍,極大減輕了投保者的負擔。

  “稅優健康險是一種補充性質的醫療保險,主要適用於三類人群:一是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二是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負擔的特定大額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三是未參加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對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陽光人壽保險公司副總裁龔貽生認為,從已經理賠的案例看,稅優健康險的“補充”作用發揮得非常到位,實現了“醫保基本目錄之內,可100%報銷﹔目錄之外,報銷80%,個人最終支付比例不超過10%”的政策目標。

  “各家公司都拿出很有誠意的產品,一是保障范圍廣,住院醫療費用、住院前后門診費用、特定門診治療費用,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門急診費用,甚至癌症靶向藥、血管支架、PET—CT、住院醫療費用中的冷暖氣費和本地救護車費等,都進行理賠。二是保障程度高,不因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証續保。這些規定帶有很強的政策性,是普通健康保險做不到的。”人保健康團險部總經理李蘊紅說。

  行業有擔憂,公眾不了解,退稅不方便,市場瓶頸仍待打破

  7月27日,中國保監會發布可經營稅優健康險業務的第三批公司名單,至此已有16家保險公司獲准經營稅優健康險產品。

  不過,試點半年多來,稅優險市場人氣冷清。截至8月8日,首批獲准經營該業務的3家公司累計隻售出7000多單。

  好產品為什麼不叫座?

  ——行業有隱憂,風險控制仍是一道難題。

  南開大學保險系教授朱銘來指出,稅優健康險遇冷的主要原因是各公司仍有顧慮,行動上難免猶豫。“現有的定價規則,比如允許帶病投保、賠付率不能低於80%等,對保險公司來說風險較高,在推銷業務時會比較謹慎。”朱銘來說。

  “按政策,該項業務隻能保本微利經營,這對保險機構的信息系統、人才儲備、資金管理、展業資源等提出了較高要求。”龔貽生坦言,按現在的規則,各公司隻能勉強維持盈虧平衡,未來在很長時間內也會處於虧損邊緣。

  宋福興認為,與其他醫療保險產品相比,稅優健康險有其特殊性,但目前各試點公司都面臨專業性不夠突出、缺少基礎數據分析、風險管控手段乏力等問題,同時尚未形成與醫療機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聯動機制,專業化的風險管控能力有待加強。

  ——市場待培育、監管待完善,需要預熱期。

  “作為一項政策性商業健康保險業務,稅優健康險兼具稅收減免和保障功能,是針對納稅人的政策性福利,可大部分人對該產品並不了解。”宋福興說。

  造成這種局面,一是試點城市較少,“土壤”不肥。稅優健康險試點的31個城市中,9個為非省會城市,杭州、大連、深圳等經濟發達、居民保險意識較強的地區沒有納入到試點范圍。

  二是產品仍缺核心競爭力。宋福興指出,市場上的稅優健康險可以成為基本醫療保險產品的有效補充,但是在保障責任上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保險、企業及個人補充醫療保險等存在交叉重疊,導致部分被保險人購買稅優健康險產品的意願不強。

  三是規則還須細化。朱銘來說:“按政策該項業務必須保持80%的賠付率,如果不到80%,保險機構該怎麼退費?是現款退費還是從下一年保費中沖減?體檢、免疫等增值服務是否算在保險公司成本開支?這都需要監管政策不斷細化。”

  ——相關部門的配合還不到位。

  稅優政策的落地涉及多個環節,其中“退稅”是這一政策的關鍵所在。按政策,納稅人投保后,需要單位或者地稅部門出具納稅証明。目前大部分地區的稅務部門退稅流程尚未出台,被保險人無法實現稅優政策的“免稅”福利。導致很多能享受政策福利的人心存觀望。

  “雖有種種不足,但這是一項惠民政策,相關部門應該加強協作突破瓶頸,保險業自身應調動各種資源加大宣傳,讓更多的納稅人了解、認識和接受它。”朱銘來說。

  應擴大試點范圍、明確報銷目錄,讓保險公司心裡有底﹔創新產品服務、優化退稅流程,讓參保人切實受益

  自2012年起,我國健康保險進入快速發展階段,成為保險業增速最快的板塊。宋福興預計,2016年健康保險將達到或接近3000億元,到2020年保費有望達到7000億—10000億元,成為與財險、壽險並列的三大業務板塊之一。

  基於這樣的判斷,盡管眼下稅優健康險市場遇冷,盡管面臨風險管控隱憂,但各公司出於培育市場、積累健康風險數據等長遠打算,仍在加大投入、各出高招。比如,陽光保險在行業示范版本基礎上進行了六大升級,包括將年度保額由20萬元提升至25萬元、將終身保額提高到120萬元,開通全國300家三甲醫院綠色就診通道。人保健康建立了包括2370家醫院、近5萬名醫師的就醫和咨詢網絡,在十幾個中心城市建立了健康管理中心,為客戶提供覆蓋全生命周期的家庭醫生服務,等等。

  “除了保險公司的努力,政策上的突破是關鍵。”宋福興說。

  他建議進一步擴大稅優健康險試點區域,“一定的承保覆蓋面,是行業獲得數據、提高精算能力以及分散風險的前提,也是逐步降低費率、讓利於民的基礎。”他說,從前期業務推廣看,部分未納入試點地區的省會城市經濟發展水平、納稅人收入水平高於同省份已納入試點的非省會城市,投保需求市場潛力明顯強於試點地區。應將試點區域推廣至所有省會城市及部分經濟發達地區,擴大受眾群體,形成保費規模。

  宋福興說,市場上醫療目錄分為社保目錄內和目錄外兩類,但目錄外用藥的種類、標准、價格缺乏可以參照的體系。若建立行業統一的社保目錄外稅優健康險理賠目錄,有利於保險公司進行風險控制,提高其發展個人稅優健康險的積極性。

  目前,獲批產品銷售資格的保險公司多以團險形式開展業務,個人投保則需要面臨一系列繁雜的稅務問題,影響了個人投保熱情。業界建議,監管方進一步協調稅務部門,明確稅優被保險人各項權利義務,制定退稅操作流程,完善操作平台,實現聯網操作,方便個人納稅人投保退稅,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務體驗,使投保者真正從稅優健康險中得到實惠。


  《 人民日報 》( 2016年08月22日 18 版)
(責編:王子侯、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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