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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貸隻能用於創業和助學

2016年09月01日16:05 |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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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畫/陳春鳴

  羊城晚報記者 李曉旭

  從“裸條”借貸到大學生借貸最終難以負荷跳樓自殺,校園貸事件一次次引發熱議,如何規范校園網貸更加值得關注。有調查顯示,在申請校園貸的學生中,有53%的大學生選擇校園貸是由於購物需要,比如買化妝品、衣服、電子產品等。8月30日,深圳市下發有關規范校園貸的文件,對開展校園貸業務的企業(含電商平台和各類經濟組織)提出了九項規定。其中明確,除助學貸款、創業貸款等有助於學習工作的貸款業務外,各企業不得向借款學生提供其他用途的貸款。

  ◎須告知實際借款成本

  目前,不少借貸平台採取虛假宣傳和隱瞞實際資費標准等手段誘導學生,“零首付”、“免息”、“分分鐘到賬”等網貸宣傳語在大學校園裡隨處可見,加上借款門檻極低,不少學生都因此陷入了“高利貸”陷阱。《關於規范深圳市校園網絡借貸業務的通知》明確指出,要以書面的形式告知借款學生相關借貸費用,提示借貸風險,嚴禁違規宣傳,可以避免學生被片面宣傳誘導,正面意識到借貸的成本與風險。

  關於借款費用方面,很多借款企業喜歡打出“低利率”甚至“零利率”口號,但在低門檻進入借款流程后,想要順利償還校園貸借款,往往要在本息之外再扒掉幾層皮。比如,借款時就已產生的中介費、手續費、代理費、部分平台扣留的押金、逾期后高昂的罰息和管理費,名目繁多。而且,從一開始即被扣除的各項資費雖然從不曾到過學生手中,學生依舊需要為這些並沒有借到的錢支付利息。

  針對這一現象,此次規定明確規定“必須控制借款成本”,要求借款企業告知借款學生實際借款成本,不得以服務費、手續費、催收費等各種名義變相收取高額費用。不得以繳納保証金、業務提成等形式克扣借款資金。

  ◎難限定錢不挪作他用

  今年校園貸的種種問題集中爆發,從低門檻到隱性高息到暴利催收,層層壓榨下的校園貸仿佛變成了高利貸,“裸條”事件更是讓人瞠目結舌。從今年4月教育部和銀監會聯合發文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加強組織領導,防范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和教育引導,此次深圳市下發九項規定,從借款企業著手,規范校園貸宣傳方式,交易流程和催債手段。

  不過,在實際操作中,融360理財分析師認為,這九項規定中有的實施起來難度較大。比如,在信息審核方面, 在借款用途方面,《通知》明確指校園貸借款用途限定為“助學貸款”和“創業貸款”等有助於學習工作的貸款業務,但借款企業很難限定學生拿到錢后不挪作他用。

  不過有理財分析師認為,學生在網絡平台分期消費或借款消費,可以明確得知借款資金用途,比如大學生分期美容整形就不再被允許,但分期買電腦可以被認為是“助於學習工作”。

(責編:喬雪峰、楊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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