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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將分三類進行考核 與企業負責人薪酬挂鉤

2016年09月28日10:27 |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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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9月28日電(記者 楊迪) 國資委、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完善中央企業功能分類考核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將對中央企業分三類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與企業負責人薪酬相挂鉤。

據了解,根據中央企業功能定位,兼顧企業經營性質和業務特點,“方案”將綜合考核資本運營質量、效率和效益,以經濟增加值為主,將轉型升級、創新驅動、合規經營、社會責任等納入考核指標體系,合理確定不同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指標,明確差異化業績考核標准,實施差異化薪酬激勵。

按照兩部門對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有關政策要求,對中央企業主要分為三類實施考核:對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中央企業,重點考核企業經濟效益、資本回報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對主業處於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中央企業,加強對服務國家戰略、保障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運行、發展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以及完成重大專項任務情況的考核。對公益類中央企業,重點考核產品服務質量、成本控制和保障能力等。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不同中央企業的功能界定,突出考核重點,實施分類考核,有助於引導企業積極適應市場化、現代化、國際化要求,加快提質增效升級,更好地服務於國家戰略,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還明確,對中央企業的功能分類考核,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對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並將根據業績考核結果,實行與企業功能定位相符合、與企業負責人分類管理和選任方式相適應、與業績考核結果相挂鉤的差異化薪酬激勵機制,並將業績考核結果作為企業負責人任免的重要依據。

這位負責人介紹,此次考核的主要目標是,逐步完善符合企業功能定位實際的分類考核制度,基本形成導向清晰、遠近結合的業績考核體系,與企業負責人分類管理和選任方式相適應、與業績考核結果相挂鉤的差異化獎懲體系更加有效,業績考核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引領作用顯著增強,進一步明確和實化國有資本保值增值責任。

 

(責編:楊迪、夏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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