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用手機釀多起慘烈車禍 專家:大腦反應速度變慢

開車時使用手機,駕駛員的大腦反應速度比酒后駕車時慢30%,發生車禍的風險比正常駕駛時高4倍以上。
專家建議,對於開車使用手機違法行為,可以考慮提高處罰標准,特別是提高對客運駕駛人的處罰力度。同時借助科技力量,利用執法記錄儀、電子監控設備及時進行抓拍,固定証據,提升查處率
□ 本報記者 趙 麗
□ 本報實習生 余晨揚
9月26日上午,安徽省阜南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子在開車過程中打電話,注意力不集中,把路口執勤的交警撞飛﹔
9月20日10時,天津市濱海新區發生一起車禍,原因是司機邊開車邊玩手機,導致車輛沖向道邊,撞在路邊電線杆上,車頭擋風玻璃破裂,由於沖擊力過大,導致汽油泄漏﹔
因為司機分心看手機,一對爺孫被撞倒,導致一死一重傷,這是9月19日發生在湖南省長沙市萬家麗中路天際嶺隧道北口的車禍﹔
……
這些只是最近幾起因司機開車用手機導致的車禍,也只是導致重大后果的事故,還有更多開車用手機的情況。比如,湖北省武漢市“過車拍”智能識別系統今年6月底上線以來,全市共甄別開車打手機違法行為27824起。
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豐富多彩的手機應用讓許多人對手機“愛不釋手”。但是,玩手機也要分場合,一邊駕駛車輛一邊玩手機就是在拿生命開玩笑。交警部門表示,駕車看手機時,駕駛人的反應時間會比正常情況慢,司機很有可能因走神釀成慘劇,危害性不亞於酒后駕車。
“一瞬間”的事故
“忍無可忍,無須再忍”。對於前幾天的一次打車經歷,北京市民田樂是這樣“總結”的。“無法容忍”的是,出租車司機的行為—— 一邊開車一邊看電視連續劇。
“司機將手機架在方向盤旁邊,手機裡放著連續劇,司機時不時就要看幾眼。開始我沒在意,后來幾次急剎車以及紅綠燈不及時啟動,讓我感到了危險。后來,沒到地方我就要求下車了,這哪是打車啊,這是在玩命。”田樂至今仍心有余悸。
之所以對開車玩手機這件事情如此重視,是因為田樂的一次經歷:
平日開車時,田樂都有打開手機導航的習慣,一般都是按照語音提示出行。今年6月的一次開車出行中,在北京市東城區附近的光明橋附近,由於路況復雜,實在不清楚該怎麼走的田樂決定看看手機路況的指示。
“就是這一拿,差點釀成大禍。”田樂告訴記者,當時是行人、自行車以及機動車混行,同時有路口、人行橫道以及轉盤的復雜路況,“就在我拿起手機的一剎那,路口‘躥’出一名行人和一輛三輪車,幸虧我只是剛拿起來看了一眼就趕緊看路,要不然肯定撞到人,而對方都已年過花甲”。
在這次經歷之前,對於開車玩手機這件事,田樂並不以為然。他曾經認為“人腦是可以多層面運轉的”。有了這樣的驚嚇,田樂才意識到,雖然只是看了一眼手機,就險些釀成大禍。
相較於田樂的經歷,很多駕駛人因開車用手機釀成車禍。在河北省邯鄲市,一輛電動車和公交車相撞,事故導致一名男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根據監控錄像,58路公交車正常行駛時,這輛電動車行駛軌跡漸漸向道路中央偏離,並且駕駛人的左手舉著一個白色的東西邊看邊騎,仔細看,駕駛人手中拿的是一部手機。
在河北省唐山市,一名女子騎著電動車載著兩個孩子通過路口,當信號燈為綠燈時,她拿出手機接聽電話,信號燈還剩3秒鐘時,女子挂斷電話,徑直騎車通過路口,不料被一輛直行的大貨車碾軋。事故導致其中一人當場死亡,另外兩人受重傷。
同樣在唐山,一名在玉田縣打工的27歲男子突然被一輛不明轎車撞飛,肇事轎車趁夜深人靜之時逃逸,被撞者在送往醫院后因傷勢嚴重搶救無效死亡。事后,肇事司機到玉田交警大隊投案自首。據其交代,肇事原因是他在開車過程中玩手機。
滿負荷的大腦
駕駛時使用手機為何有如此大的影響?讓我們來聽聽專業人士的回答。
作為交通領域的專職律師,徐偉告訴記者,交通事故的發生主要是人的原因造成的,其中由於駕駛員違法造成的事故約佔事故總數的70%。
“有研究表明,駕駛員開車時要通過85%的視覺、14%的聽覺、1%的觸覺接受車內外的信息。若在駕駛時打手機,駕駛員65%的注意力將轉移到談話內容上。”曾專門研究過手機對駕駛影響的徐偉向記者介紹說,有研究表明,對於人來說,駕駛汽車是一項較為復雜的工作,同時駕駛員還要密切觀察周邊的環境,這同樣是需要全神貫注的復雜工作。因此,開車時進行兩項復雜工作,大腦已經滿負荷運轉了。
在大腦滿負荷運轉之下,便會產生下面這組數字:
據交警部門介紹,開車時使用手機,駕駛員的大腦反應速度比酒后駕車時慢30%﹔開車玩手機發生車禍的風險比正常駕駛時高4倍以上﹔開車玩手機導致駕駛人注意力下降20%,如果通話內容重要,注意力甚至下降37%﹔另外,駕駛人在撥打手機時的行車速度比正常狀態慢9%,剎車的反應速度比正常狀態下慢19%﹔有實驗表明,瀏覽一條信息大約需要10秒,當汽車以30公裡的時速行駛時,10秒就會開出去80多米,再加上反應時間及制動距離,從發現危險到車輛靜止,所需的距離就可能超出100米。這短短的10秒鐘,足以讓多人喪命。
徐偉介紹說,按照目前相關研究人員的測試,駕駛員在駕駛時打手機,負責思維運轉和控制語言系統的大腦額葉部分將“超載”。與此同時,開車打手機將會虹吸大腦注意力,導致視覺和聽覺出現盲點,使大腦處理信息的效率嚴重下降,反應速度隨之下降,駕駛員無法及時掌握路況和交通信息。
“手機是通過電磁信號接收和發射來傳遞信息的,而電磁波會對腦細胞的活動造成一定的抑制和破壞,嚴重時會抑制腦細胞的活動,並且隨著通話時間的增長,這種抑制作用會加劇,從而使大腦處於嚴重抑制狀態,特別是低端手機,其危害尤為嚴重。此時駕駛員對行車環境、行車路線、交通信息等都是被動接受的,以致處在低迷的行車狀態中,降低了行車的安全性。”徐偉說,同時,開車時用手機,駕駛員的情緒易受到通話內容的影響,從而產生一定的波動,以致感情沖動,行為反常,“如產生喜悅、滿意、舒暢情緒時,反應較快,大腦過於興奮,可能產生加速、方向盤轉幅過大等操作﹔反之,產生煩惱、郁悶情緒時,大腦興奮度降低,反應遲緩,操作失誤多。情緒的波動、注意力的不集中易引發交通事故”。
多管齊下的良方
記者在街頭調查時發現,不少駕駛人有邊開車邊打電話或玩手機的情況,對於這樣的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大都不以為然。
在記者街頭隨機採訪的87位駕駛員中,99%的司機擁有手機並隨身攜帶﹔64%的人表示經常在開車時打手機﹔34%的人表示偶爾在開車時打手機﹔僅有2%的人表示從來沒有在開車過程中用過手機。
“我后來曾經多次勸阻我的朋友們開車不要玩手機,但大多被認為‘大驚小怪’。甚至有一次,在一個直行路口,開車的朋友用手機打電話,交警進行管理,還被我的那位司機朋友認為‘不近人情’,他的理由是‘自己有業務必須聯系,不能耽誤,而且是在等紅燈’。”田樂向記者回憶說。
“開車玩手機”不僅是一種不好的習慣,同時還是一種違法行為,早已被明令禁止。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証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一次記2分。
不過,交通運輸部交通干部管理學院教授張柱庭也坦言,由於受技術和人工兩方面的限制,交通管理部門對“開車玩手機”行為的查處力度不大,此種現象不能得到有效遏制。長此以往,難免使人產生僥幸心理,條例的規定也就成了“浮雲”。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周洪宇聯合其他20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加大對開車使用手機行為的處罰力度,按危險駕駛罪處以刑罰。
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入刑仍需謹慎。入刑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打擊此種危險行為的力度,但必將增加司法成本的投入。
“可以考慮提高處罰標准。從立法層面可提高記分分值,特別是提高對客運駕駛人的處罰力度。二是借助科技力量,利用執法記錄儀、電子監控設備及時進行抓拍,固定証據,提升查處率。”張柱庭建議,還可以開展專項整治,利用階段性的專項整治營造嚴管嚴處氛圍,形成震懾力。
徐偉則建議加大對開車玩手機危害性的宣傳,將其納入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之中,開展社會化、持續化、多樣化的宣傳,提高廣大駕駛人的安全意識,形成“開車不接打、不玩手機”的社會共識,鼓勵公眾對此類交通違法行為及時勸導和制止。同時,在駕駛人培訓及審驗教育中,通過駕駛人模擬體驗駕車撥打手機,讓駕駛人切身體會到使用手機對駕駛行為在認知、視覺、聽覺、動作等方面的影響及危險性,從而自覺摒棄此類違法行為。
“還可通過車載設備或者手機軟件的應用,控制駕駛人在駕車時使用手機。目前,已有自動鎖手機軟件被研發,相信在不遠的將來,此類軟件技術更加成熟時,將可能被應用在每部手機上,屆時將能有效控制駕車玩手機。”徐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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