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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食鹽價格明年全面放開

鹽價不會異常波動

2016年10月10日00:0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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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10月9日電  (記者趙展慧)按照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的統一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國家發改委9日就社會對放開食鹽價格關心的問題作出回應,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採取多種措施切實維護食鹽市場和價格基本穩定。

  針對有人擔憂放開食鹽價格后會漲價,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回應,實施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后,總體上看,食鹽市場供應有充分保障,普通食鹽價格不會出現異常波動。該負責人介紹,我國鹽資源十分豐富,鹽行業多年來產大於銷。2015年我國原鹽產能11345萬噸,消費量為8876萬噸,其中食鹽消費量僅為1000萬噸左右。同時,我國食鹽市場供應主體較多,登記注冊的鹽業生產企業有300家左右,鹽業流通企業有4000多家。

  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也將採取多種措施切實維護食鹽市場和價格基本穩定。一是保障市場供應。要求食鹽生產經營企業做好食鹽調度和配送工作,切實保障食鹽市場特別是邊遠貧困地區和經濟欠發達的邊疆民族地區普通食鹽穩定供應,做到不斷供、不脫銷。二是建立健全食鹽儲備體系。建立由政府儲備和企業社會責任儲備共同組成的全社會食鹽儲備體系,其中政府儲備不低於本地區1個月食鹽消費量,企業儲備不低於正常情況下1個月的平均銷售量,遇有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及時採取投放儲備等手段,確保食鹽安全穩定供應。三是保持價格穩定。加強食鹽市場價格監測,建立健全應急保障機制,保持食鹽價格穩定,特殊情況下可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或其他緊急措施,防止普通食鹽價格異常波動。四是強化市場監管。加強食鹽市場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


  《 人民日報 》( 2016年10月10日 02 版)
(責編:王子侯、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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