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翻番,你准備好了嗎?

在眾多媒體的合力“圍剿”下,“年收入12萬元加稅”的謠言終於平息。“這幾天光顧著心慌了,那個被謠言歪曲的文件,都沒來得及看。既然媒體澄清這個文件不是12萬元加稅,那它究竟講了一些啥內容?”回過神來的“吃瓜群眾”,好奇心終於“滿血復活”。
您沒來得及細看沒關系,這份長達8700多字的文件,麻辣財經已經替您仔細讀過了,大家最關心的內容也整理出來了。對,就是這麼貼心。您的關注,就是我們的動力!
文件的主要內容不是“加稅”,而是“增加居民收入”
這份國務院文件是一個實施意見,全稱是《國務院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一上來就是“干貨”,寫得清清楚楚:
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的必然要求。要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營造激勵奮發向上的公平環境,拓寬就業渠道,促進各類社會群體依靠自身努力和智慧,創造社會財富,共享發展紅利。
簡單歸納起來,就是一個意思:提高城鄉居民收入,要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讓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增加居民收入這麼重要的事情,文件裡說了不止三遍,不知為何還會有人誤讀為“加稅”。要說這眼神差的,真不是一點半點。
一位參與起草該《意見》的有關部委人士也向記者証實,《意見》的出發點,是要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避免我國在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中,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按照我國既定目標,到2020年城鄉居民人均收入,要實現比2010年翻一番。從現在到2020年時間所剩不多,在經濟下行壓力下,要實現這樣一個目標顯然不是輕而易舉的事。難點在哪裡?《意見》是這樣表述的:
受國內外多重因素影響,經濟下行壓力也正在向收入分配領域傳導。既要降低經濟運行成本、保持經濟中高速增長,又要提高居民收入、不斷增進人民福祉,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同步、勞動報酬提高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任重而道遠。
換句話說,就是現在不少企業利潤低、日子不好過,單位裡也沒有多少“余糧”,再給員工漲工資力不從心。怎樣才能創造更多的財富呢?《意見》提出的路徑,就是文件的標題: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
每一張錢后面對應的是“財富”,創造得多才能分得多
麻辣財經工作室的年輕同事小張,看了這期題目興沖沖地說:“收入倍增我准備好了嗎?懇請您把‘嗎’字去掉,我准備好了!別說倍增,就是增個二三倍我都准備好了!” 麻辣姐當即打斷他:“你是准備好數錢了吧?光有這個准備,肯定是遠遠不夠的。”
提高居民收入不是“空中樓閣”,更不是印鈔票、發鈔票那麼簡單,因為每一張錢的背后,對應的都是“財富”。個人收入增長,必須建立在社會財富增長的基礎上。也就是說,你要想掙得多,就要創造得更多。
為了鼓勵大家多勞多得,《意見》提出了七大群體激勵計劃,來拓展居民增收渠道。七大群體包括技能人才、新型職業農民、科技人員、小微創業者等,就是想讓能力強的人發揮帶動作用,提升勞動的含金量。
比如,建立技能人才、科技人員的激勵機制,加快科研成果轉化,帶動普通工人增技能、增本領、增收入。對於那些收入低、但又有勞動能力的困難群體,不吊胃口、不養懶漢,鼓勵他們就業,通過自身努力來增加收入。
增收渠道包括:提高工資性、經營性收入,合理提高轉移性收入,有效保護股權、債權、物權和知識產權等無形財產權益,著力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這意味著,除了上班拿工資,居民的財產性收入,也是要“著力增加”的一個重要部分。那啥是財產性收入?家庭擁有的動產和不動產,所獲得的收入都算。動產包括銀行存款、有價証券等,不動產包括房屋、車輛、收藏品等。這麼一說,你是不是覺得該做點准備,把家裡的財產好好配置一下,讓“錢生錢”呢?
收入翻番既要個人努力,政府也要提供強力支撐
當然,增加就業的好崗位,提升勞動者技能,包括增加財產性收入,不能光靠個人努力,政府也要提供支持和支撐。這方面,《意見》在出台“七大激勵計劃”的同時,還提出了“六大支撐行動”。以就業促進、技能提升、托底保障、增加財產性收入、收入分配秩序規范、收入監測為重點,制定政策為增收提供服務支撐、能力支撐和技術支撐。
比如,推進戶籍、住房、教育、社會保障等制度改革,有效提升勞動力市場流動能力﹔
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對低收入人群實施托底保障等。
對財產性收入的支撐,主要是拓寬居民財產投資渠道,向居民提供多元化的理財產品。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快發展直接融資,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在拆遷、征地、征用公民財產過程中,依法保護公民財產權利不受侵犯。這個麻辣財經就不多解釋了,您能領會多少算多少。
特別需要關注的是,六大支撐行動中,還有一個收入分配秩序規范行動,內容是跟“稅”有關的:
要進一步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個人所得稅在內的稅收體系,逐步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
也就是說,城鄉居民收入實現翻番,並不是每個人的收入“原地翻倍”。原來每月收入5000元的,翻倍變成1萬元﹔原來收入2萬元的變成4萬元。如果是這樣“翻”的話,本來這兩個人的收入差距是1.5萬元,翻倍后收入差距變成了3萬元,貧富差距拉大不利於社會健康穩定發展。
所以,要按照“增低、擴中、調高”的原則,通過稅制設計,合理調節社會收入分配,進一步平衡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稅負水平,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征稅力度,讓中等收入群體進一步擴大,使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形成橄欖型。就是兩頭小、中間大,即窮人和富人都很少,中等收入的人是大多數,這樣的社會才是最有奔頭、最有活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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