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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出台激勵計劃 七群體受益增收“紅包”

孫博洋
2016年10月28日12:19 |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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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的必然要求。從中央到基層,從政府層面,到居民個體,增加收入一直是備受關注的問題。此次意見的提出,就是為了營造激勵奮發向上的公平環境,拓寬就業渠道,促進各類社會群體依靠自身努力和智慧,創造社會財富,讓更多人的共享發展紅利。《意見》提出實施七大群體激勵計劃,經過記者梳理,這七類人群將受益。

技能人才將受益 加薪升級福利多

技術工人的多少,技能的高低,是一個國家工業化水平和工業制造能力的最直觀體現。有媒體報道,近年來美國由於過於偏重金融等產業,出現了“制造業空心化”的現象,甚至影響了國防工業,這也給我們提了個醒。大國制造需要大國工匠來支撐,需要更多的技術精湛的技術工人投入到產業中去,這就必須讓有技術工人能夠靠技術吃飽飯、吃好飯。

《意見》指出,將完善多勞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會地位,弘揚新時期大國工匠精神,培養高水平大國工匠隊伍,帶動廣大產業工人增技能、增本領、增收入。

《意見》也給出了提高技能人才收入的途徑。首先,完善薪酬激勵機制,拓寬技術工人上升通道增加薪酬,鼓勵企業通過協議薪酬、持股分紅,試行年薪制、期權制,來增加技術工人收入。

第二,貫通職業資格、學歷等認証渠道,統籌考慮技能培訓、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建立職業資格與相應的職稱、學歷可比照認定制度。

第三,鼓勵地方對重點領域緊缺的技術工人在大城市落戶、購租住房、子女上學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技能人才分享品質品牌增值收益。

新型職業農民將受益 農民收入將會多元化

農業是一個國家的雙腿,是其他產業發展的基礎。“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農民增收一直是黨中央國務院最為關心的問題。農民要增收,離不開農業的現代化和產業化,同時,現代農民也應隨之轉變,成為職業化專業化的農民,這樣才能分享農業現代化的發展成果。

《意見》指出,在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同時,加大對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加快職業化進程,帶動廣大農民共享現代化成果。

《意見》也給出了提高職業農民收入的途徑。首先,要提高職業農民的增收能力。對職業農民的培育,農業方面的職業教育,新型農業主體帶頭人培訓,尤其是婦女的培訓都將獲得支持。

第二,挖掘現代農業增收潛力。農民發展現代農業將獲得更好的農業信貸擔保服務和農業保險產品和服務,農產品初加工補助政策將得到完善,農業創新科技和特色農產品產業將得到扶持。促進農村電商發展,增加農民的經營性收入。

第三,拓寬新型職業農民增收渠道。支持農民工、農村大學生返鄉創業。加快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多渠道增加農民集體和個人分享的增值收益、股權收益、資產收益。

科研人員將受益 智力勞動貨幣化體現更明顯

“科技是國之利器,國家賴之以強,企業賴之以贏,人民生活賴之以好。”科學技術的進步之於一個國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推動科學技術進步的主體是一個國家不可或缺的重要人力資源。鼓勵科研人員勇於創新,多出成果,提高科研人員群體的收入水平是激勵手段之一。

《意見》指出,深化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激勵機制,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通過工資性收入、項目激勵、成果轉化獎勵等多重激勵引導科研人員潛心研究工作,激發科技創新熱情。

《意見》也給出了提高科研人員收入的途徑。首先,完善工資水平決定機制。鼓勵科研事業單位聘用高端科研人員實行協議薪酬。賦予科研單位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保障科研人員的合理工資待遇水平。

第二,改進科研項目及其資金管理。發揮科研項目資金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引導作用。全面取消勞務費比例限制,調整勞務費開支范圍。下放科研項目部分經費預算調整審批權,砍掉科研管理中的繁文縟節,推行有利於人才創新的經費審計方式。

第三,健全績效評價和獎勵機制。完善單位內部科技成果轉化中對科研人員進行現金和股權、期權獎勵辦法。實施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多渠道募資,加大對基礎性和前沿性科研課題的長期資助力度,加大對青年科研人才的創新獎勵力度。加大對科技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小微創業者將受益 創業更便利失敗有保障

“雙創”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抓手,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體現,是培育新動能的有力支撐。近年來,各級政府不斷簡政放權,更是出台了一些扶持小微企業的新政策。給小微創業者提供更多便利,讓他們更好的生存,生存的更好已經成為各界的共識。

《意見》指出,要進一步降低創業成本,健全創新創業成果利益分配機制,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引導和支持小微創業者在“雙創”中實現創收致富。

《意見》也給出了扶持小微創業者途徑。首先,清除創業壁壘,提升創業參與率。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改革。推行“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一次告知”。

第二,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創業成功率。完善通過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通過評審優惠、預留份額等方式對包括初創企業在內的小微企業加大扶持力度。對創業失敗的失業登記人員及時提供各種就業服務。

第三,探索創業成果利益分配機制。加大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力度。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金融服務機制。支持自由職業者的智力創造和高端服務,使其能夠獲得與智力付出相匹配的合理回報。

國企高管收入合理化 私企經營環境更公平

“火車跑的快,全靠車頭帶”,企業的發展壯大,離不開經營管理者的智慧。無論是國企還是私營企業,經營管理者經營能力的好壞都從很大程度上決定一個企業發展的好壞。激勵企業經營管理者發揮能動性,對促進企業發展不無裨益。

《意見》指出,將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進一步穩定預期、優化環境,激發企業家創業熱情,推動經濟增長、就業增加、效益提升、職工增收實現良性互動。

《意見》也給出了激勵企業經營管理者辦法。首先,完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激勵方式。完善對組織任命的國有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激勵機制,合理確定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穩妥有序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試點,探索通過實行員工持股建立激勵約束長效機制。

第二,強化民營企業家創業激勵。消除各種隱性壁壘,解決政策執行中存在的“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等問題,鼓勵民營企業家擴大投資,參與國有企業改革。規范司法程序,嚴格執行先定罪后沒收或處置嫌疑人財產的規定,最大限度減少對涉案非公有制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減少對企業點對點的直接資助,增加普惠性政策,促進公平競爭。

基層公務員將受益 基層一線業績突出人員收入將提高

中央出台各種政策最終需要基層的干部來落實。長期以來,基層公務員的收入水平由於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存在著一些差距。對一些條件艱苦、工作繁重的崗位適當調整,對貢獻大人員採取適當激勵,也是有必要的。

《意見》指出,將完善工資制度,健全不同地區、不同崗位差別化激勵辦法,建立陽光化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調動基層干部隊伍工作積極性,同步完善相關人員激勵機制。

首先,完善工資制度。提高基本工資在工資性收入中的比重。完善作為激勵手段和收入補充的津貼補貼制度。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正常調整機制。推進公務員工資調整制度化,定期開展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

第二,健全差別化激勵機制。完善公務員獎金制度,強化省級政府統籌調控責任。賦予地方一定的考核獎勵分配權,重點向基層一線人員和業績突出人員傾斜。完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充分發揮職級對基層公務員的激勵作用。

第三,明確福利標准和保障范圍。明確應享有的各項福利待遇名稱、發放標准及發放范圍。推進公務員職務消費和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規范改革性補貼,形成以貨幣福利為主,實物福利為補充的福利體系,實現陽光透明操作,接受社會監督。符合條件的鄉鎮公務員可以按規定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為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醫務人員就近提供公租房保障。

有勞動能力的困難群體將獲扶持 扶貧更要拔“窮根”

“扶貧,要找准‘窮根’、明確靶向,量身定做、對症下藥,真正扶到點上、扶到根上。”一些困難群體,本身有勞動能力,也有脫困致富的意願,對他們進行有針對性的精准的幫扶,讓他們依靠勞動來走出貧困。

《意見》指出,鼓勵引導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殘疾人等困難群體中具備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者提升人力資本,主動參加生產勞動,通過自身努力增加收入。

《意見》也給出了幫助困難群體的辦法。首先,推進產業扶貧濟困。實施貧困村“一村一品”產業推進行動。深入實施電商、旅游、光伏扶貧工程。加大對貧困地區農產品品牌推介營銷支持力度。引導和支持貧困地區青年通過發展電子商務增收致富。

第二,建立低保與就業聯動機制。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可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具備勞動能力、勞動條件但未就業的低保對象,無正當理由連續3次拒絕接受有關部門介紹的與其健康狀況、勞動能力相適應的工作的,可減發或停發其本人的低保金。

第三,完善相關專項救助制度。加強專項救助制度與低保救助制度的統籌銜接,在重點保障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的基礎上,將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其他有特殊困難的家庭延伸,形成階梯式救助模式。 

(責編:孫博洋、夏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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