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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車型分歧大 限戶籍多贊成

林園
2016年11月07日17:24 |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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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限車型分歧大 限戶籍多贊成

  羊城晚報訊 記者林園報道:北上深等城市上月公布了網約車管理暫行辦法的地方新政,其中《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要求,網約車需滿足軸距≧2700mm、排量≧1950毫升等條件,且網約車必須是≦兩年新車,網約車駕駛員需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証》。

  11月4日,該《暫行辦法》在微信上舉行立法聽証。聽証代表包括網約車企業代表、深圳出租車企業代表和市民代表等。有網約車代表透露,如果按新規定將車輛升級,那為了保証不虧本,網約車定價至少是現在的2倍。對於持居住証是成為網約車司機的底線,大部分聽証者表示支持。

  車型門檻是否過高?

  聽証中,市民卞曉嵐質疑:“車型定到1.8T的初衷是什麼?這跟國家節能環保和鼓勵小排量汽車的政策是相悖的。我坐網約車感覺最大的好處就是方便快捷、價格可接受,如果檔次那麼高,肯定會讓市民打車更貴、打車更難。”

  網友袁華海算了一筆賬,按照月均500單來計算,如果用A級車型運營,算上折舊、油費、維保等費用,平均每單大概是8.3元﹔而如果按要求升級為1.8T或2.0L以上的中高級車,在同樣運營情況下,每單成本要達到17.5元,“這意味著,如果要保障自己收入不變,未來網約車定價至少要是現在的2倍多。”

  也有網友對限制車型表示支持。“網約車與巡游車要實行錯位發展、差異化經營。按此要求,網約車的定位須高於巡游出租車,而排量和軸距就是必不可少的硬性指標。”網友付振江表示。

  對此,深圳市交委相關負責人解釋:“目前深圳巡游車中燃油車輛軸距均在2600毫米以上,排量均在1600毫升以上。根據國家對網約車的發展定位,對網約車車輛軸距、排量作出上述規定符合深圳實際以及網約車發展定位。”該負責人還透露,目前深圳巡游車車輛排量均在1.6L以上,部分車輛排量達到1.8L。

  司機是否需戶籍限制?

  《暫行辦法》要求,網約車駕駛員需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証》。深圳交委表示,此項規定主要出於三方面考慮,“一是上述人員對我市情況比較熟悉,有利於提供高品質的服務﹔二是持有居住証可保障其享受我市基本公共服務,設置該條件有利於保護從業人員的權利﹔三是網約車涉及公共安全,通過設置該條件能夠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有利於保障乘客的合法權益。”對此,大部分參與聽証的市民均認為,擁有戶籍或居住証是成為網約車駕駛員的一道底線,對此限制表示支持。

  市民劉鵬程認為,深圳居住証的取得,還是比較簡單的,對駕駛員的准入門檻,相對北京、上海,已經較為寬鬆。交通運輸涉及廣大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確實需要一支穩定的駕駛員隊伍。市民譚濤則表示,對於無嚴重違法前科、無酒駕毒駕記錄者,不應限制其戶籍。

  網友譚振輝擔任網約車司機已有一年。他表示同意網約車駕駛員需取得駕駛証3年以上,但不同意需同時持有居住証,“網約車也是一份工作。基本上人都是先有工作,再辦居住証,否則本末倒置。”

  網友楊鋒建議,要求網約車平台對司機、車輛進行審核和業務培訓,規范責任主體,一旦發生事故,網約車平台需先行承擔全部責任。而出租車企業代表張彩美建議,同為出租車駕駛員,網約車駕駛員和巡游出租車駕駛員應按相同的內容和標准統一進行培訓和考試。

  如何保障營運安全?

  聽証中,不少網友均提及了網約車的安全問題,其中較普遍的是疲勞駕駛。市民付振江提出,網約平台應對車輛運行情況進行監控,鑒於網約車是單班駕駛,對運行時間長達10小時的車輛停止向其派單,且停止時間至少為10個小時。市民李健偉表示,很多司機同時注冊多個網約車平台,僅憑單個平台無法做到有效監管,必須限制一個駕駛員隻能選擇一個平台注冊。

  市民封景民指出,要保障營運安全,需建立一個強大的機制,培訓、監督制度缺一不可,可借鑒巡游出租車的一般機制,單位有安全部門,有車隊長、安全員等,有例會,有台賬,有主管部門,有保險保障,車輛年審、月檢、環檢一應俱全。還有人提出面部識別技術。“現在手機面部識別技術已經很成熟,可以強制進行面部識別上崗,隻有識別通過才能接單。”市民譚濤說。

  市民黃恆業還向交委建議,給每個平台配備固定數量的網約車牌照,比如每個公司10萬個指標,“由其自行決定發放給誰、如何使用,並每半年根據該公司的訂單量,進行動態調配。這才是真正地把選擇權交給市場。”

  兩年過渡期是否過長?

  對“已在深圳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和車輛”,《暫行辦法》中給了兩年的過渡時間。深圳交委表示,需要設定一定過渡期以便於存量網約車的車輛更新,如果時間設置過短,不利於運力的平穩過渡。

  市民代表張敏華認為,這關鍵要看辦法的調整。“比如前面提及的年限及排量,如果能夠調整,不需要兩年時間。如若不然,設置了緩沖期也沒有意義。”也有不少市民指出,過渡期不宜過長。市民彭志剛表示,過渡期越短,法制成效越明顯,能穩住人心,讓行業發展平穩有序。假如時間太長,不能顯示法規效力和尊嚴。許多的哥和網約車司機觀望態度很明顯,長時間的過渡,可能使市場更混亂。

(責編:王琳(實習生)、夏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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