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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依法統計依法治統 確保統計數據真實准確

寧吉喆
2016年12月08日03:4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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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0月11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要求遵循統計工作規律,完善統計法律法規,健全政績考核機制,健全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健全統計數據質量責任制,強化監督問責,依紀依法懲處弄虛作假,這為統計改革發展指明了方向,是做好新形勢下統計工作的行動綱領。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就要堅持依法統計依法治統,堅決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切實把提高統計數據質量作為統計工作的生命線,作為統計事業發展的核心任務,全力以赴予以推進。

  統計法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1983年12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統計法》,為依法統計依法治統提供了法律依據。30多年來統計法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統計法律制度逐步健全。全國人大常委會兩次對《統計法》進行了修訂,國務院先后出台了統計法實施細則、經濟普查條例、農業普查條例和人口普查條例等多部統計行政法規,各省(區、市)都制定了統計地方性法規,國家統計局陸續頒布一系列統計規章,基本形成科學、系統、完備的統計法律制度。

  統計法律意識明顯增強。開展聲勢浩大、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效果顯著的統計普法宣傳教育活動,認真落實國家“一五”至“七五”法治宣傳規劃要求,全社會學習統計法、遵守統計法、執行統計法、敬畏統計法的意識普遍提高,基本形成自覺履行統計法定職責、積極支持配合統計調查的社會氛圍。

  統計法律制度得到有效執行。依法構建起比較完備的統計組織體系和統計調查方法體系,建立了集中統一的統計系統,形成了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基本實現了統計數據生產的電子化和網絡化,為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社會公眾提供大量真實准確的統計信息和優質高效的統計服務。

  防范和懲治統計違法行為機制基本形成。出台比較完備統一的統計執法流程和規范,建立健全依法查處統計弄虛作假等違法案件制度,依法查處了一批統計弄虛作假案件,對責任單位實施行政處罰,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的黨紀政紀處分,有效震懾了統計違法者。

  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全面貫徹執行統計法

  統計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綜合性基礎性工作,統計數據是國家宏觀調控和決策管理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統計在了解國情國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對統計工作的要求,必須堅持依法統計依法治統。

  堅持依法統計依法治統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國正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黨中央確立了“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作出了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等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提出了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脫貧攻堅、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雙創”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一系列重要戰略任務。落實重大決策部署,完成重要戰略任務,需要統計部門嚴格依照統計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調查,加強對統計違法行為的治理,努力為揭示經濟社會發展科學規律提供扎實可靠量化依據,為黨中央、國務院實施宏觀調控、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科學決策管理以及社會公眾參與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統計服務。

  堅持依法統計依法治統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戰略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全面部署。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反對弄虛作假、虛報浮夸。《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於弄虛作假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警告直至留黨察看處分。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張高麗副總理多次指示要提高基礎數據質量,嚴懲統計弄虛作假。當前,一些地方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時有發生,違反統計法律法規,違背黨的思想路線,觸犯黨的紀律底線。堅持依法統計依法治統,嚴肅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有利於維護法治,有利於維護黨和政府的公信力,有利於貫徹執行黨的思想路線,有利於維護黨的紀律。

  堅持依法統計依法治統是推動統計改革發展的基本前提。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統計工作,國務院對統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十二屆全國人大討論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建立現代統計調查體系。中央領導同志十分重視推進新經濟統計等統計方法制度改革。隻有依法健全統計指標體系,依法完善統計調查項目及其調查制度,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依法變革統計生產方式,依法提供統計保障,依法規范管理統計行為,才能把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計工作的決策和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把依法統計依法治統貫穿於統計工作始終

  堅持依法統計依法治統,要求統計部門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方式推動統計事業發展,把統計工作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都納入法治軌道。

  切實加強黨對統計法治工作的領導。統計事業是黨和國家事業的有機組成部分,統計機構是政府的工作部門,黨的領導是做好統計法治工作的根本。我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對統計法治工作的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堅持黨的實事求是思想路線和求真務實工作作風,全面貫徹落實《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的各項要求,認真履行好各級統計機構主要負責人作為推動統計法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加快完善統計法律制度。認真總結統計改革建設經驗,充分揭示統計工作規律,將統計發展成功實踐納入統計法律之中。積極推動《統計法實施條例》出台,為統計工作發展提供更為健全的法律保障。研究制定《民間統計調查管理條例》,規范民間統計調查行為,推動民間統計健康發展。全面推進統計地方性法規的修訂,加快完善統計規章、規范性文件。

  嚴格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增強國家統計局對全國統計工作組織領導和協調能力,強化上級統計機構對下級統計機構的業務領導和監督管理,切實維護統計機構、統計人員獨立統計職權不受侵犯。依法設立統計調查項目,制定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統計調查。依法指導管理統計業務,強化統計調查項目及制度審批與備案,推進部門行政記錄在統計調查中的應用,加快建立統計信息共享機制。依法監督檢查統計工作,推動各級統計機構有效履行監督檢查職責。

  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各種統計違法違紀行為實行零容忍,讓違法者真正付出高額的成本,努力形成不敢違法、不能違法、不想違法的社會氛圍。積極鼓勵社會各界檢舉統計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堅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實、實案必懲,對於查實的弄虛作假等統計違法案件,不管涉及到什麼地方、什麼部門、什麼單位、什麼人,都嚴格依法予以懲處。積極推進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進行事中事后監督。

  加大統計普法宣傳力度。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全力做好統計普法宣傳教育,積極推動全社會了解統計法、熟悉統計法、遵守統計法、維護統計法。加大對領導干部學法守法的普法教育,增強領導干部帶頭遵守統計法律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加強對統計人員執行統計法的普法教育,筑牢統計人員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自覺性。加強對調查對象和社會公眾知法守法的普法宣傳,不斷提高社會公眾對統計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作者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國家統計局局長、黨組書記)


  《 人民日報 》( 2016年12月08日 12 版)

(責編:劉軍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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