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車”佔道還惹禍 大多身背罰款入報廢期

近日豐台區科怡路地鐵站附近一停車場內“僵尸車”自燃,引燃其他四輛私家車,一時火光沖天。採訪中停車場也表示無奈,“僵尸車”佔用停車資源、存在安全隱患,又不敢隨意處置。北京晨報記者就此對“城市老賴”僵尸車展開調查,發現車場裡、小區內、街道上都是“僵尸車”的重災區,它們長期佔用公共停車空間,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出行。探其原因,大部分“僵尸車”到了報廢年限又背著罰款,車主索性置之不理。
停車場 欠高額停車費用 不敢私下處理
11月30日,豐台區科怡路地鐵站附近一停車場內一輛面包車突然自燃,並引燃周邊四輛小轎車。據停車管理員稱,這輛面包車沒有車牌,已在停車場內停放了一年多,期間一直沒有車主來提車,“這車上沒有車牌號,車上也沒留電話,我們想找車主都沒地方找”。
停車管理員稱,該停車場每小時收取停車費3元,按照這輛面包車停放時間停車費已過萬元。“這車本來就佔著停車場的車位,車主遲遲沒有繳納停車費,這回還把其他車給燒了,到現在我們還在和保險公司協商怎麼賠償呢。”說起這些“僵尸車”,停車管理員忍不住吐槽,“我們真是拿這些車沒轍,就算車主一直不來,我們也不敢私下把車處理了。萬一哪天車主回來找車,發現車子不在了,我們沒法交代。這些‘僵尸車’讓人看著實在鬧心。”
北京晨報記者走訪發現,目前很多停車場都遭遇到類似問題。在起火停車場附近,另一停車場管理員王先生稱,事發前他承包的停車場裡也停有“僵尸車”,好在事發后消防部門將車子都清走了。“這些無主車多的欠了一兩萬元停車費,少的也欠了兩三千元,看車型應該都是需要報廢的”。在北京南站的地下停車場內,也有幾輛停放已久的“僵尸車”。管理員告訴記者,這些車子雖有車牌號,卻聯系不上車主,“有的車子的年檢標志還是2014年的呢,真是個大隱患,可也不能隨便拖走啊”。
小區 長期霸佔稀有車位 物業無奈干等
調查中,記者發現,佔用小區車位的“僵尸車”也是最讓當地居民最頭疼的話題,尤其在一些車位稀缺的老舊小區中,這種矛盾更突出。
在紫竹院路14號院內,該小區六棟居民樓內有1000多戶,卻隻有126個車位,十分緊張。其中兩個車位被“僵尸車”霸佔了三年多,這兩輛車自然成了居民的“眼中釘”。記者看到,其中一輛車窗全無的紅色夏利轎車停在車位裡,既無車牌也沒聯系方式,車內被扔滿垃圾。
物業人員告訴記者,小區從三年前開始實施車輛管理,在小區內規劃車位出租給業主,“而這兩輛‘僵尸車’在這之前就已經停在小區內了,我們曾經特意在小區通知欄內貼過通知,尋找車主,但是直到現在也沒有人來認領。一開始我們猜測這倆車的車主可能家裡有好幾輛車,這車就長時間擱置了,但如今三年多過去了,壓根兒就沒人來看過這車,我們才認定這車應該是被車主遺棄了。這車主也真可氣,不要了的車就扔在小區裡。”物業人員無奈道,“總有居民來打聽有沒有多余的停車位,說起這兩輛車都是一肚子氣,可我們也不能私自處理,大家都隻能‘干等’。”
街道 成了街邊免費廣告 貼條無濟於事
根據讀者爆料,北京晨報記者前日來到望京國際商業中心,在其后身並不寬敞的街道上,道路兩側見縫插針地停滿私家車,將原本雙向通行的道路變成了“單行線”,行人、車輛通行時都得小心翼翼,而就在這條不足百米的路上竟然停了三輛“僵尸車”。記者注意到,這幾輛車上都沒有車牌,車身落滿灰塵、樹枝,其中一輛后保險杠斷裂,后車窗粉碎,車內滿是垃圾和雜物,另一輛車內則塞滿了建筑邊角料,甚至還有附近房地產商、培訓學校把它們當作路邊的免費廣告牌,在車身上貼上了各種小廣告。
而在右安門街道上停著的幾輛車第一眼看上去並不像廢棄車,車內座位也很干淨,車身上有車牌號,但車子表面多處氧化生鏽,車輪干癟,車胎也已出現裂痕。據附近攤主介紹,這幾輛“僵尸車”已在路邊停了一兩年,“不知道車主是誰,也沒人來。剛開始還有交通協管員給貼條,貼完后看它還在這兒,久而久之也就不貼了。”攤主稱,一到上下班高峰期,這條街就會堵車,“僵尸車”更顯礙事,“本身車流量就大,這幾輛還佔了一條車道,其他車子走到這裡要並道還得避讓,車速必然降下來,更堵了”。
原因 到報廢期並有罰款 車主索性遺棄
好好的一輛車為何棄置路邊?身披炙手可熱的京牌怎麼就成了“僵尸車”?對此,一多次處理“僵尸車”的交警董警官為記者分析,“僵尸車”的形成原因多種多樣,“有些並非是主觀故意遺棄的,比如車主長時間去了外地或者出國,臨走前沒有及時處理車輛,或者打算歸國后使用卻因故未歸,車子長時間停在一個地方,久而久之便‘撂荒’了。我們還遇到過車主突然去世或者失蹤的情況,那車也就沒人搭理了”。
不過據董警官介紹,更多“僵尸車”是被主觀遺棄,“個別‘僵尸車’是被不法分子盜搶后遺棄,更多的‘僵尸車’是被車主遺棄,這些車大都到了報廢年限,卻又背著大量違法罰款滯納金。車主要先繳清罰款,才能把手續辦理齊全,車子也才能報廢,拿到報廢補貼。如果車主覺得得不償失,索性就不要這車了”。
一從事二手車報廢回收的4S店老板也証實了董警官的說法,他解釋,“僵尸車”大多是老舊車輛,有些已經無法正常行駛,所以出售價格都不會太高,有些則隻能報廢。“十年左右的車隻能賣1萬元左右,時間再長就很難賣掉。如果品相不好,或者殘缺嚴重,隻能按照零件回收,價格更低”,如果不賣也可做報廢處理,“但不管是轉賣還是報廢,車牌和行駛証等都缺一不可,必須補齊之前的違法罰款”。
處理 非停車位找交警 停車位內找城管
董警官告訴記者,機動車長期不用,容易造成燃油泄漏,且廢棄車內舊電瓶裡含有大量鉛、硫等有害物質,會在存放空間形成大量有害氣體,對人及環境造成傷害和污染,還有內部零件損壞,機油等液體可能會外流,都會給外部環境造成影響。那麼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僵尸車”?管理“城市老賴”該找誰?
他稱,交警可處理的范圍僅限於道路中非停車位的部分,如車輛停在停車位內,不管是小區或者是停車場內,都由城管負責,而對於其他情況的“僵尸車”,目前沒有明確歸哪個部門負責,“現今大部分情況下,都是多部門聯合行動處理僵尸車,很多時候僵尸車不好分辨主責單位,處理起來確實麻煩。”他坦言,拖車等費用由誰來支付也是問題。
不過在確認“僵尸車”影響交通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他們肯定會有所行動,先把其拖離現場。一些車子雖然長久無人使用,卻也存在車主回來取車的可能性,“所以我們把車子拖走后都會留下聯系方式,以便車主尋車,同時我們也會積極尋找車主,讓他們來交通隊處理。實在無法確定車主信息、確認是無主車輛,才會進行報廢處理”。
就此說法,記者致電96310城管熱線,工作人員証實,停車位內的“僵尸車”的確由他們負責,車位以外的“僵尸車”也可向他們反映,認定情況后,由他們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律師
若有損公共安全
財產權應受限制
對於“僵尸車”佔用資源等問題,難道就沒有辦法處理嗎?北京市康普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吳立宏表示,根據我國《物權法》規定,“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哄搶、破壞”,即便是長期無人問津的“僵尸車”,從法律上而言也是有主物,其仍屬於所有人的個人財產,但當“僵尸車”已經有損、妨礙甚至危及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時,“僵尸車”所有權人的權益就應受到限制,即相關組織或主管部門有權給予相應處置。他稱,此外,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非營運車輛沒有強制報廢年限,但是如果連續3個檢驗周期未年檢,將被強制報廢。
吳立宏表示,對於問題“僵尸車”(如涉嫌被盜車輛、或車內涉嫌放置危險物品),一經發現,任何人都可向公安部門舉報,此種情況下,公安部門有權對“僵尸車”進行處置,如拖移現場,屬於被盜車輛的則應通知權利人取車。此外,小區物業、停車場應嚴格車輛進出管理制度,進出車輛檢查車牌是否完好,可以要求車主留下聯系方式,以便管理,防范“僵尸車”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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