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炮車"企業不確定除霾效果 業內人士稱效果有限

“霧炮車”制售企業不確定除霾效果專家稱除霾有限可短期抑塵
“神器”不神奇地方政府治霾不能太隨意
□ 本報見習記者 韓丹東
□ 本報記者 趙 麗
霧霾頻頻來襲,不僅帶動了防霾口罩、空氣淨化器等個人、家庭防護用具的銷量,也拉動了市政環保產品的市場——近來,被稱為“治霾神器”的“霧炮車”出現在不少城市的街頭。
這種“治霾神器”的市場有多熱?12月9日,記者以“霧炮車”為搜索關鍵詞,在中國政府採購網上檢索,發現共有164條招標信息,其中最早的一條發布於2014年8月9日。如果搜索近一年內的招標信息,一共有75條。
在中國政府採購網上公布的中標信息中,中標公告有61條,採購方涉及福建、廣西、河北、河南、江蘇、山東、浙江、重慶8個省市區,採購部門多是環保局、市政公司等。在發布採購信息的省區市中,河北省最多,共發布了11條中標信息。記者統計發現,政府採購的“霧炮車”均價在60至70萬元一輛。
據了解,這種號稱是“治霾神器”的“霧炮車”已在多地投入使用,並稱使用后可以有效降低PM2.5濃度。然而,這並沒有讓公眾對霧霾天氣鬆口氣,關於“霧炮車”的諸多質疑接踵而至。
“霧炮車”究竟是什麼
“霧炮車”究竟是何方神聖?《法制日報》記者上網檢索發現,互聯網上有不少“霧炮車”生產廠家發布的採購消息。
記者隨機點開一家公司的銷售網站,該公司是湖北一家銷售專用汽車的公司。
這家公司的網站對“霧炮車”如此介紹:“霧炮車是利用車載霧炮噴洒抑塵劑或者水霧,霧炮車噴射的水霧顆粒極為細小,達到微米級,在霧霾天氣可以進行液霧降塵、分解淡化空氣中的顆粒濃度、能有效分解空氣中的污染顆粒物、塵埃等,有效緩解霧霾。將漂浮在空氣中的污染顆粒物迅速逼降地面,達到清潔淨化空氣的效果。霧炮車載的大型霧炮可噴射距離可達120米遠、70米高的水霧,同樣10噸水,普通洒水車隻能噴洒10分鐘,而新型霧炮車可以噴洒1個小時以上,覆蓋面積超過3萬平方米,大大提高了水資源利用率。抑塵除霾效果明顯。”
看完該網站關於“霧炮車”的介紹,記者按照該網站左上角留下的聯系方式,撥通了該公司銷售經理王某的電話。
據王某介紹,公司網站的介紹只是為了達到更好的宣傳效果。其實,對於這種車輛,他們並不是稱其為“霧炮車”,通常叫作“抑塵車”或者“抑塵噴霧車”。而且,這種車輛噴洒水霧並不能達到實驗室數據的120米,實際距離在100米左右。
記者問及這種噴洒水霧的車輛能否對霧霾能起到作用,王某給記者講解了“霧炮車”的工作原理。
“‘霧炮車’採用的是超聲霧化抑塵技術,該技術是國際上近年發展起來的新型除塵技術。其原理是應用壓縮空氣沖擊共振腔產生超聲波,超聲波把水霧化成濃密的、直徑隻有1至50微米的微細霧滴,霧滴在局部密閉的產塵點內捕獲、凝聚微細粉塵,使粉塵迅速沉降下來實現就地抑塵。”王某說。
據王某介紹,這種多功能抑塵噴霧車廣泛運用於環保局環境監控治理、市政部門施工環境治理、礦場煤堆等除塵噴霧、大型廣場機關學校小區車站等除塵降噪降溫等。同時,這種多功能抑塵噴霧車具有多功能洒水車的全部功能,也可做路面洒水,市政園林綠化洒水,外牆清洗等。罐內噴洒的溶液中加入需要噴洒的藥物就變成了噴藥車,可以用於大區域消毒噴霧,果木園林市政綠化噴藥等使用。
這種多用途車輛價格如何?王某說,一般都是根據客戶的需求為目的,以客戶想達到的效果做預算,然后再結合實際情況給客戶推薦合適的配置,之后才能確定價格。
記者隨后又點開一家銷售“霧炮車”企業的網站,這是一家河北省秦皇島市的環保科技公司。該公司網站關於“霧炮車”的稱呼是“車載式除塵噴霧機”,適用范圍寫的是:露天或封閉堆場的粉塵治理﹔建筑拆遷工地,廠礦物料現場﹔消防滅火、緊急污染事件或化學藥品意外事件的中和處理﹔各行業噴砂作業粉塵治理﹔炎熱環境的人造雨及運動場所降溫﹔綠化環境的洒水及農藥噴洒等。記者注意到,其中並沒有“除霾”這一項。
記者隨后撥打該公司的客服電話,該公司銷售經理告訴記者:“確實有許多地方政府來採購過該設備,但是有沒有用並不清楚,我們只是生產設備,他們拿來做什麼就不清楚了,也不了解。”
這名經理介紹,一些地方在採購車輛的同時還採購了抑塵劑。抑塵劑是一種可以溶於水的粉末,除塵效果更好。不過,談到對霧霾的治理效果時,這名經理表示要經過專家實驗和精測才行。
業內人士稱效果有限
此前,不少關於“霧炮車”的報道稱,“霧炮車”不僅可以治霾,還是“治霾神器”。不過,記者注意到,在諸多報道中,關於“霧炮車”除霾效果的表述不盡相同,有的是3%至5%,有的是10%至15%,大部分是15%至20%。
從記者採訪“霧炮車”生產銷售企業的情況看,企業對其治霾效果也不敢打包票。
作為使用者而言,一些地方政府有何感觸?
記者根據中政府採購網上的招標信息,試圖聯系一些採購“霧炮車”的政府部門。不過,許多單位對外公布的電話或者是空號,或是長長的忙音,根本無人接聽。記者撥打了二十幾個電話,最終接通電話的隻有5家單位,其中4家以實際效果要問專業人士為由拒絕了記者採訪。
河北省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公用事業管理局是唯一一家向記者談及“霧炮車”效果的單位,該管理局一名耿姓的工作人員說:“自從買了‘霧炮車’之后,效果還是很明顯的,每天十幾個小時在路上跑,我們做過監測,‘霧炮車’周圍監測點所監測出來的數據幾乎都能達到良。”
這名工作人員說,作為一個市民,我覺得政府的這種做法是好的,這是為市民謀福利,畢竟空氣質量確實有所改善。
不過,環保人士對此卻持有不同看法。
一名李姓環保人士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霧炮車”一般是在污染高峰期、早中晚等時間節點在監測點附近出沒,有針對性地進行噴洒,以形成比較低的監測數據。
這名環保人士說,“霧炮車”無法治理霧霾的科學原理並不難理解。即便“霧炮車”能夠淨化作業區域內的霧霾,也不可能有效阻止區域外的大氣污染物進入作業區。所以說,“霧炮車”對於治理霧霾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
地方政府採購不能草率
隨著“霧霾車”出現頻率的增多,一些專家也提出了質疑意見。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環境與健康一位教授表示,這種車治霾作用有限,但降塵還可以,洒水后一段時間對周圍空氣會有淨化作用。不過,這種抑塵作用也是短期的。
對此,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副教授高艷東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說:“這種不治本的措施,不僅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掩蓋問題。把買‘霧炮車’的費用用來扎實治理污染才是良策。”
基於“霧炮車”效果的有限性,有不少聲音認為,地方政府跟風採購“霧炮車”,說明一些地方政府在治理霧霾時存在隨意決策的問題。
對此,浙江省委黨校教授吳錦良認為,在這種產品的有效性尚未得到科學驗証前,地方政府採購是草率的,是不符合政府採購程序要求的。政府能不能採購,一切按制度規定做即可。
“若証明有效,治標與治本雙管齊下未嘗不可。若在治理效果未得到權威認証的情況下,就納入政府採購目錄是違規的。”吳錦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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