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商事制度改革新舉措:“35証合一”簡化商事登記手續

人民網泉州8月31日電 記者從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獲悉,近日,泉州商事制度改革又推新舉措,簡化商事登記手續,實行“35証合一”。
泉州市此次實行“35証合一”,是在原先實行“31証合一”的基礎上進行的增減合並,其中,31項按照國家和省級証照事項目錄確定,另外4項涉及交通部門的船舶代理和客貨運輸代理業務、貨物倉儲理貨、貨運代理(代辦)、貨物運輸配載等,根據泉州市實際情況自行實施。
據了解,早在2015年,泉州市就啟動了 “三証合一”試點,隨后又拓展為“五証合一”。在積累大量經驗后,2017年7月底,泉州市在福建省率先啟動“多証合一”改革,改革整合涉及12個部門26個涉企証照事項,實現“31証合一”。截至目前,該項改革已惠及3.6萬余戶企業。
從最初的“三証合一”到“五証合一”再到如今的“35証合一”,簡化的是手續,提高的是審批效率,贏得的是民心。改革前,開辦企業需往返多個部門分別申辦証照,提交多份材料,耗時費力,有時要折騰個把月。改革后,隻要跑一個工商登記窗口,申請“一表通”、審核“一次清”、証照“一本通”,基本上幾個工作日就能辦結。
據介紹,此次改革繼續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企業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相關登記、備案時,相關數據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採集,直接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將相關信息實時推送到省審批信息共享平台,同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企業整合証照事項信息,相關部門通過信息共享滿足管理需求,不再要求企業提供關於整合証照事項的額外証明材料。
此次改革,整合的事項不同,要求相應也不同。有些涉企証照事項,企業登記即可同步完成備案﹔有些登記則等同於備案申請,還需相關部門進行確認。在申報內容上,部分事項如《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和《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企業需按照規范表述填報經營范圍,部分事項需補充填報共享信息,這些都可以在企業登記時一並提交和採集。
在申請方式上,此次改革也進行了區別對待,大部分可以現場窗口辦理,個別事項則採取全程電子化登記。對於需補錄共享信息的証照事項,企業如果共享信息沒有填報完整,未能按“多証合一”流程同步備案,應當后續另行備案。對於辦理工商登記階段申請人尚不具備的以及申請人填報有誤的備案信息,相關部門通過履行管理職能要求申請人修改或更正,不影響企業登記以及發放營業執照。(蘇曉暉 彭健鋒)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