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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開一卡通電子發票需實名認証 是否過度索權?

曹玥
2018年09月09日08:44 |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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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北京開一卡通電子發票需實名認証 是否過度索權?

  原標題:北京開一卡通電子發票需實名認証 是否過度索權?

  本報訊 (記者曹玥)8月1日起,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電子發票業務在北京全面推行,停止提供紙質發票業務。乘客需登錄“北京一卡通”APP,提交相關信息,下載電子發票。有乘客對此質疑:不下載APP、提供個人信息,就開不了發票,是否過度索權?

  記者發現,如果想要領取電子發票,要經過一系列實名認証。首先需先下載APP,綁定實體卡卡號,然后提供自己的手機號、身份証號,同時要跳轉到支付寶驗証芝麻信用和進行人臉識別。

  乘客宋先生對此項規定感到很是不解,“以往充值開票很是便利,而現在需要在網上提供一些個人信息,且需等到第二天才能出票。”一位60多歲的乘客因不會相關操作而放棄領取發票。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回應稱,此舉是為了從根本上杜絕發票倒買倒賣這類擾亂市場秩序的現象,芝麻信用認証也是為了最大限度確保用戶的個人信息安全、真實、有效。

  傳統服務“上網”成為趨勢,很大程度上便利了人們的生活,但APP遍地開花,“強制下載”“過度索權”的質疑隨之而來。日前,記者在北京望京附近的一家川菜館就餐,點單時服務員要求記者掃描桌上的二維碼,通過手機號注冊后才能點單。記者詢問店家可否不用手機號注冊,想要通過紙質菜單點單時,店家則說已經很久不提供紙質菜單。

  北京另一家餐廳掃碼點餐功能上線兩年,店員會推薦消費者通過手機自助下單,消費者掃碼關注公眾號后才能點餐,隨后,消費者的微信會與公眾號自動關聯。在此過程中,消費者如需相關服務,就必須提供手機號、郵箱、微信、身份証號等個人信息,而其中多項信息與商家的實際服務無直接關聯。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指出,相關法律規定,手機應用收集個人信息應遵循正當性、合法性和必要性原則,“如果經過用戶同意且符合三個原則,商家收集到的用戶信息則是合理的。收集信息之后,商家應保護好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主動泄露信息是違法行為。”對於提供身份証號下載電子發票及手機號注冊才可點單的行為,趙佔領認為已超出必要性范疇。

(責編:趙爽、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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