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百姓“錢袋子” 央行持續加大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監管力度
人民網北京8月31日電 (記者杜燕飛)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再迎強監管。“我們也再次提醒廣大群眾,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不是法定貨幣,也沒有實際的價值支撐,相關交易純屬投機炒作,要增強風險意識,自覺遠離,保護好自己的‘錢袋子’。如果發現相關非法集資犯罪線索,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副局長尹優平日前在媒體吹風會上再次重申。
業內人士認為,人民銀行重提比特幣監管,再次表明了我國監管層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及其交易的嚴監管態度。目前,虛擬貨幣發展仍處於無序狀態,存在金融風險隱患。同時,虛擬貨幣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等特點,圍繞虛擬貨幣依然存在多種違法犯罪行為,尤其是在洗錢、非法集資等領域,影響比較惡劣。
早在2013年12月人民銀行等5部委發布的《關於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指出,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4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一直以來,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相關行為,我國始終保持著嚴監管態度。今年以來,7月30日,人民銀行2021年下半年工作會議強調,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保持高壓態勢﹔7月6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聯合發布風險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不盲目跟風虛擬貨幣相關投機行為,謹防個人財產及權益受損﹔6月21日,人民銀行就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問題約談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時指出,各機構要及時切斷交易資金支付鏈﹔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明確指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5月18日,金融業三大協會聯合發布公告,要求會員機構不得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兌換以及其他相關金融業務……
“針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反彈勢頭,今年以來,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從監測追蹤境外交易所和境內交易商、封堵打擊相關網站和App、切斷支付渠道、加強政策宣傳等方面開展了積極工作,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的熱度明顯下降。”尹優平表示,同時,作為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人民銀行積極配合牽頭部門銀保監會,從制度建設、監測預警、打擊處置、宣傳教育等多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堅決打擊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開展的非法集資活動。
專家表示,今年以來比特幣行情的暴漲暴跌加劇了金融市場動蕩,或有誘發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可能。公眾應充分認識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本質和風險,經受住誘惑,保護好錢包,不參與任何形式的交易、炒作活動。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建立常態化的工作機制,保持高壓態勢,持續打擊相關交易炒作活動。”尹優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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