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法治市場監管建設實施綱要》發布 全面提升市場監管法治化水平
人民網北京12月21日電 (記者孫博洋)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了解到,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法治市場監管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以下簡稱《綱要》),旨在扎實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各項工作任務,全面提升市場監管法治化水平。
《綱要》指出,法治市場監管建設,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市場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在市場監管事業發展中具有全局性、戰略性、基礎性、保障性作用。
據了解,《綱要》明確了法治市場監管建設(2021-2025年)的總體目標,即到2025年,職責明確、依法履職、智能高效的市場監管體系日益健全,市場監管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更加高效,市場監管法治監督更加強化,市場監管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市場監管法治建設推進機制更加順暢,法治市場監管建設各項工作再上新台階,為實現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貢獻市場監管力量和智慧。
據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相關負責人介紹,《綱要》包括六個部分28項內容。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一是總體要求,《綱要》明確了法治市場監管建設的指導思想、主要原則和總體目標。
二是健全完善法律規范體系,《綱要》強調必須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積極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市場監管法律規范體系,並從加強市場監管立法、健全立法工作機制、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監督管理、全面提升行政決策法治化水平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三是健全完善法治實施體系,《綱要》強調必須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努力形成全覆蓋、零容忍、更透明、重實效、保安全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體系,並從全面推行清單管理制度、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以信用監管為基礎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執法、立足智慧監管推進監管方式創新、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健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機制、完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四是健全完善法治監督體系,《綱要》強調必須堅持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確保各項市場監管職責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得到充分履行,並從完善監督機制、加強執法監督、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五是健全完善法治保障體系,《綱要》強調必須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職能體系,大力加強干部隊伍法治能力建設,改善法治建設工作條件,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為法治市場監管建設提供堅實保障,並從鞏固機構改革成果、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完善公職律師法律顧問工作制度、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積極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六是加強黨的建設,《綱要》強調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推進法治市場監管建設擺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整合和調動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形成推動法治市場監管建設的強大合力,並從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加強黨對法治市場監管建設的領導、建立和完善法治市場監管建設指導評價機制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該負責人表示,《綱要》出台后,抓好落實就成為了關鍵。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著重抓好以下幾點: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意識,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組織領導、提出落實舉措、明確時間進度,確保《綱要》各項任務如期完成。
二是要加強統籌協調。總局要加強對地方市場監管部門法治建設的指導,著力推動全系統法治水平的提升。地方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建立健全重點任務協調推進機制,確保《綱要》落實落地。
三是要做好學習宣傳。通過媒體宣介、舉辦培訓、普法宣傳等各種形式,推動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與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綱要》結合起來,進一步強化法治思維、法治意識,營造法治市場監管建設良好氛圍。
四是要強化督導落實。進一步細化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任務分工,明確責任,加強督導,推動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與《綱要》對標對表,確保《綱要》各項任務舉措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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