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門:鼓勵試點地方金融機構探索開展碳金融服務
人民網北京12月29日電 (申佳平)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消息,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9部門近日聯合印發《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提出通過3-5年的努力,探索一批氣候投融資發展模式。其中鼓勵試點地方金融機構穩妥有序探索開展包括碳基金、碳資產質押貸款、碳保險等碳金融服務。
據了解,氣候投融資是指為實現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和低碳發展目標,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投資和融資活動,是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支持范圍包括減緩和適應兩個方面。
其中,減緩氣候變化包括調整產業結構,積極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工程項目﹔開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試點示范﹔控制工業、農業、廢棄物處理等非能源活動溫室氣體排放﹔增加森林、草原及其他碳匯等。適應氣候變化包括提高農業、水資源、林業和生態系統、海洋、氣象、防災減災救災等重點領域適應能力﹔加強適應基礎能力建設,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科技能力等。
《工作方案》指出,動員我國各類資本更好地響應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目標,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是一項艱巨任務,更是一項全新課題。地方是落實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基礎和關鍵環節,氣候資金需求和供給矛盾普遍突出。
同時,當前地方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的意識相對薄弱,氣候投融資體制機制尚不健全,相關政策暫未形成系統響應,專業隊伍和人才儲備不足,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考核和激勵機制。為深入推動地方氣候投融資工作,亟需加快開展以應對氣候變化為目的、強化各類資金有序投入的政策環境為重點的氣候投融資試點,探索差異化的投融資模式、組織形式、服務方式和管理制度,通過有效抑制地方高碳投資、創新激勵約束機制和資金安排的聯動機制,切實發揮“降碳”的引領和倒逼作用,為促進地方綠色低碳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經驗,為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奠定堅實基礎。
《工作方案》要求,通過3-5年的努力,試點地方基本形成有利於氣候投融資發展的政策環境,培育一批氣候友好型市場主體,探索一批氣候投融資發展模式,打造若干個氣候投融資國際合作平台,使資金、人才、技術等各類要素資源向氣候投融資領域充分聚集。
其中,《工作方案》要求有序發展碳金融。指導試點地方積極參與全國碳市場建設,研究和推動碳金融產品的開發與對接,進一步激發碳市場交易活力。鼓勵試點地方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穩妥有序探索開展包括碳基金、碳資產質押貸款、碳保險等碳金融服務,切實防范金融風險,推動碳金融體系創新發展。
強化碳核算與信息披露。指導試點地方強化企業碳排放核算的監督與管理,探索開展企業碳會計制度,定期開展企業碳審計,嚴防企業碳數據造假。指導試點地方建立企業公開承諾、信息依法公示、社會廣泛監督的氣候信息披露制度。鼓勵試點地方建立環境信息共享平台,為金融機構依據相關國家標准開展金融機構碳核算和氣候信息披露提供便利。
此外,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國際交流合作。鼓勵試點區域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加強專業能力和人才隊伍建設,將氣候投融資作為綠色金融業務發展的重要內容。鼓勵試點地方建立區域性氣候投融資產業促進中心。支持國際金融組織和跨國公司在試點地方開展氣候投融資業務,積極引進境外資金。支持試點地方承辦或主辦氣候投融資國際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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