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經濟·科技

規范銀行保險關聯交易 銀保監會印發《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

2022年01月14日17:02 | 來源:人民網
小字號

人民網北京1月14日電 (記者羅知之)據銀保監會官網消息,銀保監會近日印發了《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為統籌規范銀行業保險業關聯交易監管,提升機構關聯交易管理水平,銀保監會順應行業發展需要,修訂並發布了《辦法》。

該負責人介紹,《辦法》採取直接認定和實質重於形式認定相結合的方式,合理界定關聯方范圍,層層穿透認定關聯方。借鑒國內外通行做法,根據重要性和風險大小,對關鍵關聯方採取直接認定方式,主要股東向上穿透至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向下穿透至其控制的法人,重點防范向股東輸送利益風險。同時,將子公司納入關聯方,防范借道子公司進行利益輸送風險。將有關聯關系的商業銀行納入關聯方,防范大股東通過隱性持股多家銀行股份,套取銀行資金的風險。

《辦法》中差異化監管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認為,一是按照機構風險程度實施監管。《辦法》明確監管部門可以根據銀行保險機構的公司治理狀況、關聯交易風險狀況、機構類型特點等對銀行保險機構適用的關聯交易監管比例進行設定或調整,在防范風險前提下,增強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對銀行授信類、保險資金運用類、信托資金投資等與資金相關的高風險關聯交易分別設定比例限額,調降了保險資金運用類比例上限,部分指標降幅達到40%,著力防范向大股東提供融資的亂象問題。三是加強表外業務和資管業務管理,明確銀行機構特定目的載體投資、以及其他實質上由銀行機構承擔信用風險的業務,納入授信監管比例予以規范,防范通過設計復雜交易結構規避監管。

談及《辦法》在提升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水平方面的要求,上述負責人表示,《辦法》在管理機制、穿透識別、資金來源與流向、動態評估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全面加強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

一是針對管理中面臨的關聯關系隱蔽,關聯交易結構復雜,規避監管手段多樣等問題,要求機構主動穿透識別關聯交易,動態監測交易資金來源和流向,及時掌握基礎資產狀況,動態評估對風險暴露和資本佔用的影響程度,建立有效的關聯交易風險控制機制,及時調整經營行為。

二是強化機構對子公司的關聯交易風險管控,要求機構明確管理機制,對其控股子公司與機構關聯方發生的關聯交易事項進行管理,明確管理機制,加強風險管控。

三是有效發揮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作用,建立日常管理機制,要求機構在管理層面設立跨部門的關聯交易管理辦公室,明確牽頭部門、設置專崗,加強關聯方識別維護、關聯交易管理等日常事務。

四是提高關聯交易管理信息化水平,機構在通過關聯交易監管相關信息系統向監管部門報送數據的同時,要加強自身信息化建設,強化大數據管理能力。

五是加強信息披露要求,將公司網站和年報兩個渠道作為抓手,在公司網站中披露關聯交易信息,在公司年報中披露當年關聯交易的總體情況。

六是強化內部問責,明確機構按照內部問責制度對違規人員進行問責,並將問責情況報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

(責編:羅知之、高雷)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