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開發一批科研助理崗位 吸納6000名應屆畢業生就業
目標任務
●8月底前全省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6000名以上應屆大學畢業生就業
●今后每年吸納一批應屆大學畢業生就業
●尤其重點關注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以及有殘疾的、較長時間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近日,四川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聯合印發《四川省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實施方案》,旨在開發一批科研助理崗位,吸納一批應屆大學畢業生就業,建立一支動態穩定的科研服務人才隊伍。
《實施方案》提出,今年8月底前,全省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6000名以上應屆大學畢業生就業﹔今后每年吸納一批應屆大學畢業生就業,尤其重點關注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以及有殘疾的、較長時間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實施方案》要求,自2022年起,各類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牽頭單位、各類省級科技創新基地(平台)依托單位均須開發設置科研助理崗位,提升科研服務水平,讓科技人員把主要精力投入科技創新和研發活動。單位根據任務情況靈活設置科研崗位,可安排1名科研助理服務多個項目或基地(平台),也可安排多名科研助理服務1個項目或基地(平台)。
各級財政科技計劃項目經費(包括結余資金)均可列支聘用科研助理的相關經費,項目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可通過“勞務費”科目列支科研助理的勞務性報酬和社會保險補助、住房公積金等。科研助理經歷可視同基層工作經歷,工作時間納入工齡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按規定計算。公辦高校新增設置科研助理崗位且聘用期不低於12個月的,每聘用1名高校畢業生給予高校1萬元獎補。
各市(州)、國家和省級高新區、高校、院所、企業、各類科研機構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情況,將作為國務院對地方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2022年度督查激勵、各級高新區升級審核和考核的重要參考內容﹔作為申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省級科技創新基地(平台)的必要條件﹔作為各類省級科技創新基地(平台)和省級高新區、農業科技園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創新型城市(縣市)等各類區域創新載體審核和考核,以及市(州)科技創新經費支持的重要指標(記者 徐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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