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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時評:用准繩和利劍治理互聯網廣告亂象

杜燕飛
2023年05月10日13:22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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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遇到過,以知識介紹、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和服務?直播人員以“探店探展”體驗分享,為產品銷售提供鏈接引流?經常被動接收廣告,不經意進行了下載?

目前,互聯網廣告業態已經成為數字經濟的組成部分,融入了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為維護廣告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互聯網廣告業持續健康發展,由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廣告主、互聯網廣告經營者和發布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責任﹔積極回應了社會關切,對人民群眾反映集中的彈出廣告、開屏廣告、利用智能設備發布廣告等行為作出規范﹔細化了“軟文廣告”、含有鏈接的互聯網廣告、競價排名廣告、算法推薦方式發布廣告、利用互聯網直播發布廣告、變相發布須經審查的廣告等重點領域的廣告監管規則﹔新增了廣告代言人的管轄規定,為加強互聯網廣告監管執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互聯網廣告亂象亟待關注。當前,有些互聯網廣告發布者和廣告經營者,沒有盡到廣告審查義務﹔一些手機APP、電腦網頁、視頻網站設有廣告彈窗,有些“關不掉”“亂跳轉”﹔部分平台上的“帶貨小視頻”“種草筆記”“達人探店”等看似是消費者的“好心分享”,實際上可能是拿了錢的“廣告”﹔一些消費者在直播購物中買到假冒偽劣商品,售后服務難保障……種種現象,不僅影響消費者購物體驗,容易造成誤導,還會帶來財產損失。

加強互聯網廣告監管勢在必行。目前,恢復和擴大消費擺在了國家經濟工作的“優先位置”,要發揮消費對實現全年發展目標的促進作用。互聯網廣告是引導消費、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的重要渠道,事關提振消費信心、推動供給提質升級。此外,由於互聯網廣告形式、經營模式、投放方式等不斷發展,多樣性、多元性、廣泛性的特征更趨明顯,在監管思路和監管方式上需要作出新調整,以適應行業新特點、新趨勢、新要求,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規范互聯網廣告要有准繩和利劍。《辦法》中的細節和規定,強調了“三品一械”廣告發布禁止情形,補充了應標明“廣告”的具體情形,新增了四種“不得”的具體說明,新增了互聯網廣告精准投放的具體措施,明確了含鏈接廣告的審核要求,加強了對廣告代言人的監管力度等。這些都為監管執法中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提供了可操作性的工作抓手。

新規之下,任何廣告行為都要在法律法規框架內運行。《辦法》傳遞出了監管趨嚴的明確信號,回應了互聯網廣告監管執法中一些長期爭論的問題。隨著《辦法》的實施,監管部門要做到准確理解、提升能力、公正執法、服務發展﹔互聯網廣告經營主體要增強依法合規的經營意識,重檢廣告合規情況,確保相關業務依法合規開展。

(責編:王連香、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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