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時評:對虛假促銷嚴監管 價格“貓膩”玩不得
隨著618購物節的臨近,各大商家都在緊鑼密鼓地籌備大促。日前,上海市場監管部門發布的一條信息,對規范消費市場促銷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再次表明了嚴監管的態度。
迪卡儂(上海)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因在去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期間的官方旗艦店“雙11”促銷活動中,“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被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5萬元罰款並不多,卻給各類企業敲響警鐘——忽悠消費者終將被處罰。“三分生意,七分仁義”,自古以來,唯有物美價廉方能譽高招客遠﹔唯有杜絕忘義、摒棄唯利,才能傳承商道,夯實立業之本。在購物促銷活動中,迪卡儂通過看似隱蔽的數字游戲玩“價格貓膩”,讓消費者用較高的價格買到“促銷”的商品,實屬無視消費者合法權益。
近年來,伴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電商網購、直播淘貨等零售業態如火如荼,不少消費品牌借助移動互聯網的“東風”,以更明晰的價格、更快速的購買方式、更高質量的產品、更便捷的物流配送,獲得了更多消費者的喜愛。但是,一些品牌商家在享受著電商消費紅利的同時,忽略誠信為本,成為了被網友調侃的“價格刺客”。
事實上,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並非首次向迪卡儂作出行政處罰。據媒體報道,在2022年12月8日,該局就對迪卡儂(上海)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不真實、不准確,未表明出處”作出了行政處罰的決定。不僅迪卡儂,各地商家違反相關法律的“抖機靈”行為時有被監管作出行政處罰。
此前,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發布太木(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案,企業因涉虛假宣傳被罰20萬元﹔成都某醫療美容公司在電商平台促銷時,一款脂肪填充項目價格標示為15600元、“券后價”7770元,經查自上架銷售以來從未以15600元的價格成交過,“券后價”並非最低價,被處罰5萬元﹔河南省濟源市一生物制品公司,多項宣傳與實際情況不符均是虛假宣傳,被罰20萬元……
據人民網“人民投訴”平台后台統計,虛假促銷、陰陽價格、不實宣傳,是消費者日常反映較為集中的問題。不少網友留言表示,希望加大對虛假宣傳、制假售假、價格欺詐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打擊力度,持續優化消費環境。
為什麼價格“貓膩”行為屢見不鮮?一方面由於品牌商家僅看重眼前利益,無視相關法律法規,未重視商譽的點滴積累﹔另一方面也在於監管力度尚需加強,對於“價格刺客”的處罰要進一步“亮劍”。
“誠信贏天下”,一句古訓道出了久久為功的經商之道。唯有如此,我們各式各樣的消費節,才能更加繁榮紅火,真正做到提振消費信心,讓消費者能消費、願消費、敢消費,讓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為發展提供動力,讓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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