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未有過不良信用記錄,貸款買房卻被多家銀行拒絕。買房人趙先生一再追問之下才弄明白,原來是老婆有十余次逾期還款,連帶自己也上了銀行“黑名單”。
去年剛剛結婚的趙先生,婚后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今年初,夫妻倆看中一套住房,打算買下來當作兩口子的新居,可向銀行申請房貸時,卻遇到了小插曲。
“當時,我向駐點樓盤的銀行提供了個人資料、收入証明等材料,對方表示放貸應該沒問題。”趙先生說,誰知一周后,銀行告知審貸時沒有通過。無奈,趙隻得找其他銀行申請房貸,可結果同樣是“客戶風險較大,銀行不予放貸”。
自己是第一次貸款買房,信用卡每次也是按時還款,從未有過不良信用記錄,為何會被銀行視為風險客戶?趙先生百思不得其解。一再追問,一家銀行告訴他,因其配偶曾多次逾期還款,故不願為其提供貸款。趙這才想起,妻子兩年前因工作原因經常出差,曾有過上十次信用卡逾期還款。
“是我貸款買房,和我老婆信用記錄不好有什麼關系啊?”雖然查明其中原委,趙先生還是有些委屈。在他看來,自己才是家中的經濟支柱,房貸全由自己償還,即便妻子征信記錄不佳,銀行也不應以此為由拒絕放貸。
(責編:曹華、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