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职员在银行捡了张银行卡,“顺便”转走5万元用来还贷款。结果他回家上网一查,这是犯罪,吓得他一边想法还钱一边去自首。
昨天南岸区检察院公布,该职员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因及时还钱,又是自首,他们对其作出微罪不诉决定。
马大哈忘记取卡后悔不已
承办检察官称,生活中确实有不少马大哈,到ATM机上取完钱转身就走,也不管自己的银行卡是否取回。媒体不时报道过类似案例,市民王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事后他也责备自己马虎。
王先生称,2011年12月13日14时许,他到南坪东路新华书店旁边的工商银行(601398)自动取款机查账,查完账后忘记取卡。走出银行四五分钟,才发现卡忘记拿了,吓得赶忙跑回银行,但卡已不见踪影。用身份证查询卡内余额,卡上整整少了5万元。
他查到,这5万元被转到了一个叫张×的银行账户上,转款时间就在他刚刚离开银行的两三分钟。
两天后,一个30多岁的男子来到银行,说是他取走了别人的5万元。
捡卡者怕得心差点跳出来
检察官称,该男子姓朱,是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职员。
朱某交代,事发当天,他去银行自动柜员机办理业务,正准备插卡,发现柜员机的操作界面显示是转账、查询等提示,他立马反应过来,“可能是之前的人办了业务忘了把卡取走”。他点击查询,卡上有6万多元。
一转身,看见没人来找卡,加上当时正欠了信用卡的钱,朱某产生贪婪念头。
第一次,他想转账金额6万元,可界面显示一天最多只能转款5万元。
第二次,他输入5万元转账金额。这次显示交易成功。
有个同事的卡正好在他身上,他就把这笔钱转到同事的卡上。
朱某称,他当时心都差点跳出来了,生怕卡主找来。他怕事主回来发现,还怕用自己的卡转账会被查到,便迅速离开银行。
当天下午,他回到单位,通过网上银行分五次把这笔钱转到了其他银行卡上,还了信用卡的钱。这5万元全部用完了。
上网查这是犯罪赶忙自首
朱某交代,对这种转账行为,他一直很担心,又“不清楚这种情况究竟得不得遭”。第二天,他回家上网查询在柜员机上捡别人的卡并取走存款是什么行为。百度搜出来后,显示的结果把他吓了一跳,该结果显示这种行为是犯罪。
思前想后,他主动到银行把事情说清楚,还主动筹钱把那5万元还了。
检察官称,王先生将银行卡遗忘在柜员机内,已经脱离他的控制。此时,该卡的管理者属于银行。朱某未经允许,便假冒王的身份将银行卡内的钱取走,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该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鉴于朱某主动投案,并积极还款,检方决定微罪不诉。
年关将近,许多市民用钱取钱频率增加,检察官为此提醒:取款时既不要当王先生这样的马大哈,还要防止各种银行卡诈骗,比如防止别人偷窥密码,防止银行卡被人复制。
当市民发现有马大哈忘了取走银行卡时,千万不要贪图小便宜,一定及时上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否则就会惹祸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