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律师:刘东(江苏金宪律师事务所律师)
黎先生:前一段时间,我妻子骑电动车与小车相撞,其受伤住院。后交警部门调查,小车的驾驶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认定对方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妻子无责。但现在肇事者没经济能力赔偿损失,但肇事车辆有保险,可不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刘律师:可以。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如果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在实践中,关于肇事司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法院一般会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保险公司对肇事司机进行追偿,则需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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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瑶、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