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国际〔2013〕94号
香港栢斯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寰宇保险代理(上海)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在上海市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其名称为“寰宇保险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核准寰宇保险代理(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三、批准寰宇保险代理(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四、经审查,Depino Vittoria和徐菲符合《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Depino Vittoria担任寰宇保险代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徐菲担任寰宇保险代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五、批准寰宇保险代理(上海)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支机构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批准寰宇保险代理(上海)有限公司的营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325号爱美高大厦1001及1008室。
七、寰宇保险代理(上海)有限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请持此批复办理有关手续。
(来源:保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