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财经>>理财频道>>保险频道>>保险频道滚动新闻

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徽诚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01月28日09:41    来源:保监会网站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徽诚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皖保监罚〔2014〕5号

  受处罚机构名称:安徽诚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稻香路1088号香山丽舍12幢1101室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王钟

  经查,你公司在2012至2013年期间,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1.聘任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董事长。

  2.未建立完整规范的代理保险业务档案,2012年度及2013年上半年保险代理业务台账要素不全,缺少投保人、保险金额、缴费方式等重要信息。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向你公司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你公司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经研究,我局认为,你公司陈述申辩意见解释了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主客观原因,不影响对违法违规事实的定性和法律适用,且相关因素我局在确定处罚幅度时已经予以考虑,因此我局对你公司的陈述申辩意见不再采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同时考虑你公司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较轻,且及时进行整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你公司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蒙城路支行

  户 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账 号:34001464508058668899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安徽保监局

  2014年1月24日

(来源:保监会网站)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