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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并非“多多益善”

李小娟 张靖

2015年05月08日08:01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现如今,不少消费者都未雨绸缪,希望通过保险来为自身和家庭增添一份保障,有的投保人手里甚至同类型的保单都有好几份。不过业内人士也提示消费者,保险产品可并非“多多益善”,保单能否“叠加”赔偿,这还得看具体的险种来定,消费者要根据自身情况及时进行合理调整。

  车险 损失多少赔多少

  对于一部分新车主而言,在购买保险时甚至希望购买双份保险来为自己的爱车提供足够保障。然而业内人士却表示,双份保险可并非能得到双倍赔偿。

  某财险公司从事车险销售的王经理告诉北京晨报记者,根据目前《保险法》的相关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王经理向北京晨报记者举了一个简单例子,假如车主在不同公司重复购买了两份保额为2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在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后,车主并不会得到两家保险公司的双份赔偿。如果车主损失5万元,车主可以要求两个公司根据保费比例进行赔偿,也就是说车主购买车险获得理赔的金额不会超过其实际损失的金额。

  医疗险 花多少赔多少

  目前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意外医疗保险等补偿型险种,都是以损失补偿为原则,保险公司将以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限给付保险金。

  简单而言,如果投保人购买了两份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各1万元,如果其实际生病住院花费了8000元,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也只会赔偿其所花费的8000元实际开销,保险金总和不会超过其住院期间的花销。

  同时,据了解在各家保险公司的医疗费用保险条款中,均明确要求在理赔时,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作为获取医疗费赔偿的必要条件,复印件或其他收费凭证均不被受理。也就是说医疗保险与车险类似,各个保险公司进行比例赔付。并且有部分相关产品还需要参照医保或其他渠道的报销额度进行理赔,然后才对剩余部分进行再报销。

  因此,投保人在选择购买补偿型医疗保险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保障需求,并结合自己已经拥有的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医疗保险等保障,避免因重复购买而增加不必要的保费支出。

  意外险 限定投保上限

  意外险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并不陌生,很多投保人都会为自己或家庭其他成员投保相应的保险,增加保障。

  某寿险公司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北京晨报记者,“目前,意外险是能够叠加给付的。”简单来说,对于意外险来说,只要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对应的赔偿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叠加的。如果投保人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险各50万,投保人不幸发生了意外,只要符合理赔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齐全,投保人就可以获得两家保险公司100万的赔付。

  不过张先生也表示,“虽然可以叠加给付,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意外险就可以无限地购买。出于防范道德风险的考虑,保险公司会规定一个最高额度或者购买份数,一旦超过这个范围,保险公司就会拒绝投保。”

  重疾险

  可叠加给付

  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加,投保人对自身的身体状况愈加关注。近年来,涉及重大疾病的保险产品也一直颇受青睐。

  而据业内工作人员张先生的介绍,目前除了意外险外,能够叠加给付的保险产品还包括重疾险和定期寿险。其中,重疾险产品一旦发生合同里所规定的疾病,必须进行理赔。并且这些理赔只与有没有被确诊有关,和治疗状态、治疗花费无关。

  举例而言,如果投保人购买了一份30万的重疾险,又在另一家公司购买了20万的防癌险。假如投保人被查出癌症,且符合这两份保险的理赔范围,那么投保人就能获得两家公司共计50万的保险理赔。

  不过,需要提示投保人的是,保险公司一旦给付重疾保险金后,相应保险合同就会终止。而且,如果你所买的重疾险是附加险,那么主险的合同也会要求终止,保险公司只会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北京晨报记者

  李小娟 张靖

(责编:李栋、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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