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開放式基金申購不低於1000元
上交所最新發布的《上海証券交易所開放式基金業務管理辦法》指出, 在該所上市、挂牌的開放式基金申購金額應當為1元的整數倍,且不低於1000元﹔贖回和轉托管申報份額應當為整數份額。
上交所指出,開放式基金申購、贖回和轉托管,分別採用“金額申購”、“份額贖回”、“份額轉托管”的申報方式,申報內容應當符合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相關約定。
此外,該辦法指出,投資者可以在同一交易日內多次提交認購、申購、贖回或轉托管申報。當日提交的認購、申購、贖回或轉托管申報,在當日接受申報的時段內可以撤銷。
而投資者申購的基金份額,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賣出、贖回或轉托管﹔投資者當日買入的份額,同日可以贖回或轉托管,但不得賣出。開放式基金上市后,持有基金份額的投資者可以申請辦理轉托管業務。
(來源:廣州日報)
(責編:李棟、喬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