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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家族信托加设“败家子条款”

2013年07月22日14:24    来源:金陵晚报    手机看新闻

  虽然在中国内地,家族信托还算是个新名词,可在欧美和中国港台等地区,家族信托基金的设置相当普遍。

  洛克菲勒、肯尼迪等家族的资产都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管理,拥有道琼斯公司9.1%投票权的班克罗夫特家族也通过家族信托基金持股。IBM掌门人沃森曾设立了一笔数百万美元的信托基金,以自己的孙辈为受益人,他们年满35岁就可以支配基金中各自的份额。新闻集团掌门人默多克与邓文迪的两个女儿也在家族信托基金中享有收益。

  伴随家族信托基金的大量设立,产生了众多通过家族信托基金获得大量财富的信托基金宝贝。当这些宝贝年幼时,就有一个信托为他而设立。它一般先由一个委托人信任的人或机构管理,直到孩子的年龄足够大(往往是18或25岁),才可以参与财富的管理。

  中国香港船王许爱周之孙、中建企业主席许世勋之子许晋亨的收入同样来自家族信托基金。许爱周上世纪40年代创立中建企业,积累了大量财富,他将名下重要资产置入周兴置业旗下,并以家族信托基金持有,由许世勋三兄弟共同掌管,家族成员每月在基金内支薪,而不能直接分得遗产。

  为防止信托基金宝贝们成为纨绔子弟,一些富人在设立信托时会专门设置“败家子条款”,即禁止受益人转让、授予或者处理信托财产,对受益人的权力进行限制,达到“即使你不能拥有这些财产,也没有人可以从你那儿夺走它”的目的。北青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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