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 南淄博)昨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2015年5月1日-12月31日,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级支行提供的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而在正常情况下,银行贷款的利息收入营业税率为5%。
一位农行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现在“三农”的贷款需求和过去有很大差异,农户分散贷款的需求非常少,资金需求主要来自于合作社、大户,单笔平均融资金额也比较高。“而这种大规模农业经营前期需要投入的资金量相当大,而信贷对这方面支持力度相对还不够,还需要政策的倾斜和引领。”该人士表示。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王泽彩表示,降低涉农贷款的利息收入营业税能够增加对农民、农村、农业的流动性投放。“这也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相配合、打组合拳的做法。通过增加对三农的流动性投放,提高城乡统筹、促进协调发展。”王泽彩说道。
财税专家李文海则认为,在贷款利率已经放开的背景下,财政部调降银行贷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率等于给了银行更多的利润空间,使得银行有能力调降涉农贷款的利率。
今年以来,政府针对金融扶持三农接连出招,除了数次降息和定向降准之外,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还罕见地“点名”几家金融机构要创新三农金融服务,其中对中国农业银行专门提出“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覆盖全部县域支行”的要求。业内认为,此次减收营业税,正是对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