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6日电 近日,商务部网站刊发《十六大以来商务成就综述之四:对外投资合作跨越式发展 政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报告显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由2002年的27亿美元增至2011年的746.5亿美元,年均增长26.9%。截至2011年底,对外直接投资存量4247.8亿美元,共设立境外企业1.8万家,资产总额累计近2万亿美元。
党的十六大以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完善“走出去”政策促进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指导和促进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取得了对外投资合作的跨越式发展。世纪之交,以对外投资合作为内涵和基础的“走出去”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被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一、规模迅速扩大
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由2002年的27亿美元增至2011年的746.5亿美元,年均增长26.9%。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投资大幅下滑,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仍逆势上扬并稳步增长,2011年流量和存量分别居全球第6位和第13位,与2002年相比名次分别提高了20位和12位。截至2011年底,对外直接投资存量4247.8亿美元,共设立境外企业1.8万家,资产总额累计近2万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和营业额分别由2002年的150.5亿美元和111.9亿美元增至2011年的1423.3亿美元和1034.2亿美元,年均分别增长30.4%和31.3%。2002-2011年,合同额和营业额合计分别为7374.1亿美元和4646.1亿美元。截至2011年,合同额和营业额累计分别达到8416亿美元和5390亿美元。对外劳务合作2003-2011年间派出劳务合计293.2万人,2011年末在外劳务人员81.2万人,比2002年底增加32.2万人。截至2011年累计派出劳务588万人。
二、方式不断创新
跨国并购日益活跃。2003-2011年,跨国并购类对外直接投资合计1308.6亿美元,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51.6%。获取境外营销网络、技术品牌和能源资源成为主要目的,吉利收购瑞典沃尔沃轿车公司、联想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中石化收购瑞士Addax公司股权等一批重大并购案件顺利实施,企业参与境外大型运行及投资项目方面也有所突破。集群式投资经营模式稳步发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目前共在13个国家建设16个合作区,其中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泰国泰中罗勇工业园、俄罗斯乌苏里斯克经贸合作区等9个已通过政府验收确认,累计实际投资超过30亿美元,吸引入区企业近300家。对外投资、承包工程、资源开发协同发展。油气、矿山开采等资源领域投资项目与相关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举。企业间协作不断加强。多个企业发挥各自优势采取集团式承揽项目,增强整体竞争力。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中引进国外企业作为合作伙伴,共同实施有关项目,增加利益交汇点。
三、领域逐步拓宽
对外直接投资地区和行业分布广泛。遍布全球178个国家和地区,香港、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对外投资主要目的地,对外投资主要涉及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交通运输、制造业等领域。对外承包工程市场多元化发展。在巩固亚非传统市场的同时,拉美、中亚等非传统市场不断开拓,进军发达国家市场也取得积极进展。对外承包工程高端领域比重有所增加。传统房屋建筑业项目占新签合同额比例由2002年的30%降至2011年的20%以下,带动出口多、盈利水平高的石油化工、电力和电子通讯等领域项目比例已升至新签合同额的近五成。
四、质量进一步提升
企业全球化经营程度不断提高。2011年有69家中国内地企业入选《财富》世界500强,华为、联想、海尔等企业初具跨国公司规模。国内区域间协调发展。地方企业对外投资日益活跃,截至2011年底地方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占对外投资总额的比重达到23.8%。截至2011年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的6成由地方企业完成,在外劳务总数的86.6%由地方企业派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大型化。合同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数由2002年的53个增至2011年的498个,其中上亿美元大项目已增至266个。安哥拉社会住房、伊朗德黑兰地铁4号线、古巴西恩富戈斯炼油厂扩建等一批重大项目陆续实施,对当地民生、交通和生产能力的改善起到一定作用。大型企业实力不断增强。截至2011年末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达3165家,华为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等企业在国际市场有出色表现。2011年有50家中国企业入选美国ENR国际承包工程商225强,比2002年增加11家。对外承包工程发展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EPC总承包已成为主要方式,规划设计发挥先导作用带动承包工程项目实施,包括运营管理环节的特许经营方式取得进展。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秩序有所好转。相关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各项配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境外劳务纠纷增加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五、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日益凸显
“走出去”有助于我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我与其他国家的经贸合作,使我国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中得到锻炼和成长,有利于实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国非金融类境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合计2.3万亿美元。通过境外投资,“十一五”期间我国非金融类境外企业实现进出口总额6909亿美元。另据初步测算,2003-2011年间对外承包工程带动出口约1688亿美元,其中绝大部分为国产大型成套机电产品。通过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吸引了国内相关产业一批中小型加工类企业走出去发展,也吸引了东道国、第三方企业的入驻和发展。截至2011年底合作区累计实现总产值68.5亿美元,上缴东道国各种税费2.4亿美元,2011年末就业员工总计2.5万人,其中当地员工2万人。通过承揽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大型承包商将部分项目业务分包国内中小型施工企业,并促进实现中国工程技术标准“走出去”。对外劳务合作为国内剩余劳动力提供部分境外就业机会,每年几十万在外劳务人员收入的提高,也使国内上百万人的生活因此得到改善。
六、中外双方互利共赢
“走出去”扩大了我与投资合作东道国的共同利益,为其带去人才、资金、技术和生产能力,增加了当地税收,部分解决了当地就业,增强了当地自主发展能力,有利于增进务实合作和相互理解。“走出去”企业境外文化及利益融合进程不断加快,属地化经营程度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劳工权益等社会责任问题日益得到重视。2011年我国企业境外纳税超过220亿美元,同比增长88.7%,雇佣当地员工88.8万人,员工本地化率72.8%。大部分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投身公益事业,受到当地各界普遍赞誉和欢迎。
七、管理服务日趋完善
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初步建立起“走出去”的政策促进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指导和促进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加快推动对外投资合作法制化和便利化,相继颁布实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制定施行《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发挥宏观规划的引导作用和支持政策的杠杆作用,编制《对外投资合作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各类“走出去”境外规划,丰富完善金融、信贷、外汇、保险等各项优惠政策。指导企业做好与投资东道国的文化利益融合和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境外经营行为,出台《中国境外企业文化建设若干意见》,印发《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员工管理指引》、《对外承包工程行业社会责任指引》。增强公共服务职能,定期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对外投资国别产业指引》、《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建立完善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加大“走出去”人才培训力度。加强境外安全权益保障,推进对外投资合作安全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制定《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境外风险提示》预警信息,编制《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指导企业妥善应对境外安全风险。加强多双边机制建设,积极为企业营造公平宽松的外部环境,保障企业境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