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25日讯(记者 戚阜生) 南京继2011年1月1日起对轻型汽油车实施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Ⅳ标准”)后,开始对重型车提高注册登记的环保准入“门槛”。今天,南京市环保局、公安交管局联合发出通告,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所有在该市注册登记的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柴油车和最大总质量大于3500千克的汽油车,必须符合国Ⅳ标准。库存车可延期两个月二手车新车一视同仁
据了解,为了避免某些拥有大量国Ⅲ库存车的商家蒙受大量损失,这些商家只要在3月31日前到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就可获得为期2个月的过渡期,可延期至今年5月31日再执行国IV标准,个人签订购车合同但未注册登记的将由经销商代为备案登记,并同样可延期至5月31日。广大市民在购买外地二手车时,要格外留心其是否符合国IV排放标准,凡是达不到国Ⅳ标准的,一律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下载“合同车备案登记申请表”可直接登录“www.nver.org.cn”中的“办事指南”栏目。国IV柴油尚未“就位”国Ⅲ柴油先顶着南京市早在去年就已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汽油和国Ⅲ车用柴油,省内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等沿江七市也于今年1月1日赶上南京的步伐,然而国IV柴油却因种种原因“缺席”了。对此专家建议,包括牵引车、集装箱车、工程搅拌车、清扫车、清障车、城市客车、运输车、校车在内的超过9000种国Ⅳ车型能够正常“饮用”国Ⅲ柴油(含硫量350ppm),建议市民尽量购买这9000种车型内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