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近年来,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源于农业人口向发达地区和大城市的大规模转移。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不仅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还能推进城乡一体发展。
但我们也要看到,在城镇化进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是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二是常住人口城镇化速度快于户籍人口城镇化速度,三是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城镇化速度快于小城市(镇)和中西部地区城镇化速度。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矛盾和问题,关键在于我国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忽视了城镇化发展在时间上的推进节奏,在空间上的合理均衡布局。因此,促进农村人口有序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
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实际上是生产力空间布局与人口空间布局相适应、新型城镇化战略布局与人口战略布局相协调发展格局形成的过程,它体现了人口与城镇建设、人口与经济发展在空间、时序上的均衡与协调。客观上要求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城镇体系。城镇体系是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的空间支撑。城镇体系布局是否合理,功能是否完善,必然影响着区域生产要素的流动效率与产业空间布局的合理性,直接影响着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人口的有序转移的水平与质量。按照规模适度、合理布局、特色鲜明和功能互补的原则,着力构建和完善包括省域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在内的五级城镇体系,是实现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有序转移的重要条件。二是结构优化质量较高的产业体系。产业支撑是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的关键。规模小、专业化与产业化程度较低的第一产业必然会聚集大量富余劳动力;高能耗、高污染、资本密集型为主要特征的第二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作用有限;以传统服务业为主、发展速度偏慢、发展相对滞后的第三产业也抑制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因此,必须要构建起能够支撑“两型”社会建设、实现“三化”协调发展和人口有序转移的结构优化、质量较高的新型产业体系。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实现农村人口有序转移,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依照新型城镇化的空间布局,有规划、有节奏、有重点地推进农村人口向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有序转移,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加快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是按照区域城镇空间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引导人口有序转移。一方面,采取积极政策措施,着力推动和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富余地区的人口,向城市群、大中城市适度集中和集聚;另一方面,把县城、中心镇等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作为人口转移的主要承接地,着力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强化产业支撑,不断提高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承载吸纳能力,实现农村人口的就近转移就业。同时,要因地制宜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稳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实现农村人口集中居住、集聚发展。
二是给予具备一定条件的农民工完全的市民化待遇。要秉持分类指导、平稳有序的理念,有序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给予落户农民工真正的市民化待遇,使其在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并尽快融入城市。积极探索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以及农村居民的土地退出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工家庭的土地财产收益,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累资金成本。
三是有重点地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中小城市转移。积极鼓励中小城市在土地、户籍、社会组织、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和改革试点,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在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积极创造条件,促使重大项目和重要产业的产业链从大中城市向中小城市转移,并通过主导产业的培育来带动相关配套领域、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着力实施中小城市城镇功能提升计划,全面加强中小城市道路交通、通信网络、给排水、电力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中小城市的人口承载能力。
四是依托区域产业集群鼓励农村居民就近就地非农化就业。充分发挥区域产业集群的重要作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非农产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区域产业集群工作就业。在传统农区规划和建设一批特色乡镇工业园和工业小区,推进乡镇企业向园区集中、集聚,促进农村人口就近转移和就近就业。对进入区域产业集群和特色园区就业的转移农民进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其就业能力。
(执笔:喻新安 王建国 王新涛)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