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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税费 上演“假离婚”妻子变心 险“人财两空”【3】

2013年04月18日08:15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第四幕:

  妻子变心了人财两空

  避税目的已达到,阿强和阿娇为何又会对簿公堂?原来,阿娇获得房屋产权之后,便拒绝与阿强联系,阿强几次找阿娇提复婚的事,阿娇都避而不见,这时阿强才明白原来妻子已经变心了。

  然而即便黄某在法庭上戳破事实真相,阿强和阿娇还是不肯承认假离婚的事实,尤其是阿强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说。

  阿娇则解释说,黄某与自己离婚后很短时间就与另外一名女子结婚生子,这说明是因为黄某的过错造成了自己与黄某的婚姻破裂。黄某为补偿自己,故以公证的方式将涉案房屋赠与自己。

  “她与我离婚次日便和黄某结婚,哪来的恋爱,又哪来的补偿?”阿强当庭表示了自己的疑问,但又苦于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阿娇说谎。

  提醒:

  “避税妙招” 通通不管用

  记者了解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确实存在有夫妻为买卖房产计划假离婚。案件二审主审法官翁丰好告诉记者,本案是离婚避税最后招致诉讼的典型案例。从时间上看,虽非所谓的“国五条”引发的“政策性”离婚,但或许可以给正在为房子动脑筋的夫妻以警示。

  他表示,网上出现了不少通过司法途径规避“国五条”的“妙招”,貌似“合理” 实则存在巨大风险,而且也不一定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翁丰好还表示,此类诉讼已经涉及虚假诉讼的范畴,新《民诉法》加大了对虚假诉讼的惩戒力度,一旦发现当事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判决:

  第二任“丈夫”违约

  阿娇也担责

  意外的是,一审第一次开庭后,黄某又更改了在庭上的说法,说他和阿娇是恋爱而结婚,不是假结婚;因为他造成另一女子怀孕,所以只能与阿娇离婚,再另外结婚。对于黄某突然变卦,阿强在第二次开庭时表示,黄某曾告诉过他,因为阿娇伙同一些社会人员多次对其进行威胁利诱。

  顺德区法院经一审审理查明,黄某与阿强确已建立了买卖房屋的合同关系,但黄某在收取了阿强的购房款后,未向其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反而将该房屋另行赠与给阿娇。黄某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因此应承担向阿强返还购房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

  同时,黄某收取购房款以及将该房屋赠与给阿娇的行为均发生在其与阿娇的婚姻存续期间,因此该债务为两人共同债务。

  阿娇对此不服上诉到佛山中院。近日双方以有和解意向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法院予以准许。(文/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孙楠)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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