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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上市公司连年巨亏 强效问责机制亟待建立

2013年04月23日08:08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近日,A股上市公司2012年财报陆续公布。一批央企上市公司的巨亏挑拨着股民敏感的神经。对于央企而言,2012年是艰难而极具挑战的一年,在这一年里,绷紧裤头过日子的央企终于以微弱的增幅实现了总体保增长的计划,然而,增长之下,上市公司的巨亏也给过去一味追求“做大”、在扩张上高歌猛进的央企敲响了警钟。

理性地看,“经营有风险”是企业的常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的亏损并不是不可容忍,但企业亏损时,问责机制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给予公众信心,这个保障国有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后盾”更为可贵。京华时报记者通过梳理财报和多方采访,挖掘那些央企、国企上市公司巨亏背后的深层原因,并就巨亏央企的究责机制展开追问。

连年巨亏原因几何

根据目前披露的年报数据,央企上市公司利润亏损额达10亿元以上的有10家,共计亏损377.32亿元。其中*ST远洋、中国铝业中国中冶、*ST鞍钢4家上市公司也是A股亏损前四。10家央企之中有4家因连亏两年面临退市风险而被戴上了*ST的帽子。

梳理·从财报看亏损

外部环境恶化重击利润

总体看来,亏损的央企上市公司多处于公共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矿产资源类企业,易受经济形势、行业周期等影响。这些上市公司在财报中,也多将亏损原因归咎于经济环境。

蝉联A股亏损之最的*ST远洋,2007年其净利润为190亿元,2008年仍盈利108.3亿元,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大幅亏损75.4亿元,2010年经济复苏拉动航运市场,其净利升至67.67亿元,但因2011年全球经济复苏减弱,当年亏损104.49亿元,2012年百亿巨亏延续。中投顾问流通行业研究员申正远指出,在航运周期向上的阶段,需求提升,航企加大运力供给;行业走向低迷时,一般要到多家航企低价卖船,甚至倒闭才会迎来复苏。

与此同时,钢铁、有色、光伏、风电等行业都在近几年出现过剩。*ST鞍钢和*ST韶钢就在财报中指出,钢铁产能严重过剩,原料价格居高不下,下游需求低迷。

企业不可避免的外力冲击还包括产业的升级。作为我国最大的(电视)彩管生产商,在LED液晶时代,ST彩虹不得不关闭原有生产线,向OLED、基板玻璃产品方面转型,市场培育期投入大超产出,造成去年17.22亿元巨亏。

成本费用支出居高不下

为改善业绩,“降本增效”不可避免,但这对不少央企上市公司却不是易事。

许多央企上市公司的员工薪酬支出或财务费用都难以有效削减。2012年,中国远洋董事长魏家福、副董事长马泽华主动放弃了下半年度在该公司应领取的薪酬,公司管理层税前薪酬从2010年的2310.04万元下降至2011年的1547.05万元,再降至2012年的1543.68万。不过,2010年到2011年税前薪酬减幅达762.99万,到2012年这一减幅仅为3.37万。

在媒体沟通会上,马泽华透露,2012年公司人均工资比上年降低4.6%。但不可忽视的是,2012年其财务费用增至16.28亿元,同比暴增1495.6%,主要是借款规模及借款利率上升导致利息支出增加,美元兑人民币贬值幅度减小致汇兑收益同比减少。

去年亏损82.34亿元的中国铝业管理层薪酬降至5666万,同比降15.43%。其中,董事长、总裁、公司高级副总裁和副总裁从公司领取的应付报酬约降三成。然而,职工薪酬支出居高不下,达51.43亿元,同比仅降0.99%。与此同时,中国铝业的销售、管理、财务3项费用总和同比增23.52%,其中财务费用增幅达37.91%。

诊断·从深层找原因

一味“做大”埋下隐患

从财报不难看出,上述亏损央企上市公司资产和年度营收的规模较大,在A股两市2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多名列前茅。

“不可否认有的行业(如钢铁等)经济效益的体现要以规模做大为前提。在行业景气时,规模经济得以体现,但当形势向反方向变化时,由于规模过大,央企要削减成本是困难的,3项费用对庞大的央企而言可以说是刚性成本。”天强管理顾问总经理祝波善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央企上市公司巨亏,财务费用不增反降,这正是过去的大举扩张买单。

例如中国铝业集团在2004年前后开始大肆收编地方同业国企,至今控制了中国一半以上的炼铝产能,职工人数升至24万人。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期,政府为救市投资的4万亿使位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宗商品行业的国企享受到了政策的红利,2009到2011年国内经济增速较高,随着国企‘做大’而来的风险被大好的经济形势掩盖了。”祝波善指出,“国企在银行贷款、信托、公司等方面还有客观优势,借钱较易也激发着它们扩张的热情。”

高额的人员成本也是绕不开的话题,不少央企上市公司承载着母公司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中国远洋副董事长马泽华曾公开表示,员工成本难降不仅因为不能裁员,还在于有跨国业务、海外员工工资偏高,而一线的船员在计划经济时代工资就较高,这些一线的员工工资、待遇也不可能降太多。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部部长许保利告诉记者,中国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冗员的现象,而国有企业往往被认为具有保障民生,甚至为社会提供劳动岗位的责任,问题可能更为突出。

风险管理能力需提高

对于央企上市公司巨亏现象,许保利说,这里有历史负担问题,但央企需深刻反思过去的发展模式,“做大”必须要有坚实的基础管理、风险掌控能力为支撑,还要有完善的治理结构相匹配。他特别指出,“在景气的周期时,是否考虑到可能到来的风险并加强风险管控,这方面的管理央企亟须提高。”

上述央企上市公司巨亏的风险已在数年前埋下伏笔,例如2008年,中国远洋在高位签下了大量租船协议、远期运费协议。当年其签下的远期租船协议日租金达数万美元,无奈此后日租金跌跌不休,中国远洋如今却不得不按协议付高额租金。事实上,利用远期运费协议对冲风险的做法应该是在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反向操作,但中国远洋却大胆地选择了同向操作。2008年财报显示,中国远洋远期运费协议产生浮动净损失达41.21亿元。

另据国资委前副主任李伟(微博)在《学习时报》上发表的文章,2008年在国际油价历史最高点,中国远洋集团买入石油看涨期权同时卖出看跌期权(约等于同向操作),截至2008年底亏损2.18亿元,赔付后合约浮亏高达31亿元。

巨亏央企如何问责

根据近日财政部发布的数据,国有企业一季度实现利润总额5137.3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央企净利4048.7亿元(包括中央管理企业和部门所属企业),同比增长16.5%。但央企的改革不应因业绩的回暖而减缓,经营管理上的问题也不应被此掩盖。

理性反思央企亏损

“应该理性地看待央企、国企的亏损。”在采访中,多位专家向记者表示。

“企业经营有盈有亏是常态,特别在外部环境变化的时候,从客观上说,亏损不可避免。”祝波善说,“但大型央企业绩连续出现大幅亏损时,影响是深远的。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不仅应该反思过去的决策,在改革上还应该再下一城。”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方攀峰也表示,“国企不是不能亏损,公众不能接受的恐怕是大型央企占用了许多优势资源、享受着更优的政策待遇,经营效率却不如同行业民企。”

不少国企内部人士承认,国企在过去善于四处“攻城略地”,脚步要慢下来时却“刹不住车”。巨亏之后,对于央企来说,恐怕应该摒弃怨天尤人的态度,正视自身管理上的问题,例如对用多元化实现“开源”的做法应更为慎重。

中国远洋董事长魏家福曾比照国际航运巨头马士基说,马士基除了拥有航运、码头等业务板块外,还涉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生产等业务。确实,2012年马士基盈利达40.38亿美元很大程度是因为石油业务,但魏家福没有看到的是,在同样的市场环境下,其航运板块盈利4.61亿美元。同在有色金属行业,中国铝业巨亏的同时,美国铝业去年全年的净利却在2亿美元左右。

央企巨亏国家买单

“党中央、国务院了解中远,我就足够了。”4月初海南博鳌论坛上,魏家福一语惊人,他还直言,现行的ST规则存在缺陷。方攀峰说,舆论对此沸腾的原因在于“目前公众股东对巨亏国企董事会、高管层不能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来自公众的问责机制极其缺乏导致这些管理层缺乏危机意识,利益捆绑机制也不甚完善”。

央企亏损,究竟由谁担责?从近年来国家监管部门对亏损央企的相关规定看出,对央企亏损的直接责任方是央企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管理层。国资委《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08)、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2008)、《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2011),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央企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2009)等规定都有所阐释。

方攀峰指出,从实际结果看,央企上市公司巨亏承担的主体就是全体股东。因为国有股权占绝大比例,所以存在“国资委、国家财政买单”的说法。来自国有资本金预算及国家财政预算的注资是救急困难央企的常用方式,对上市公司的注资方式最典型的是2009年国资委对东航燃油套保巨亏的注资,相当于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增发新股,大股东注入现金资产。但他也提醒,上述做法受到上市公司公众流通股比最低比例的限制,对于控股比例高的央企本身就不大适用,可能反而不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市场化改革。

问责机制难以落实

从现有的问责机制看,主要是自上而下的问责。而对于央企巨亏,据公开报道,目前为止国资委监管的央企的负责人因经营或投资亏损而被撤职的,似乎只有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的荚长斌、陈久霖,以及中国中钢集团的黄天文。2007年2月,投机原油期货交易致中航油亏损5.5亿美元,原中航油总经理荚长斌被责令辞职,原中航油副总经理陈久霖入狱。由于民企方面30亿-40亿元的欠账成为中钢的“沉没成本”,2011年国资委免去了中钢集团总裁黄天文职务。

但出现经营或投资巨亏的53家骨干央企(这些央企处于国家明确控制的七大行业,如航天军工、石油石化、民航、航运、电信、煤炭、电网电力,以及一些支柱产业如建筑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央企最高负责人,却从来没有因投资或经营巨亏被责令辞职。据国资委统计,2008年共有68家央企曝出114亿美元的海外业务巨额浮亏,也涉及骨干企业。

“追究央企负责人责任还不够细化,不同亏损金额有怎样的处罚措施也没有细化,在界定央企管理层‘不称职’时,从来没有央企负责人考核结果为最低级E级。”一位接近国资委的人士指出,考核细化的难点有两个。

一是53家骨干央企负责人有政治级别(骨干央企“一把手”为副部级,其他央企为局级,“一把手”由国资委任免),任免由中组部认定,骨干央企“能进能出”的人事制度改革不是由国资委一个部门能决定的。而“一把手”的政治诉求成为了央企向“巨无霸”发展的动力,这易使整个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做相关战略规划、市场分析时对企业面临的风险评估不足,甚至铤而走险。

第二个难点在于,问责机制应该是一个体系,许多行业的过快扩张与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也有关联。例如,钢铁企业的飞速“做大”与地方就业、GDP有巨大关联,因此钢铁企业亏损后要“瘦身”谈何容易,撤掉央企“一把手”并不能真正解决企业的改革发展问题。

问责制度亟待升级

祝波善认为,对于央企巨亏,相关部门应该出台一套界定“亏损容忍度”的机制,将企业业绩与央企管理层的利益及自身定位、认知更密切地结合起来。

“国企经理人去行政化、严格执行央企负责人的问责机制、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对防止‘一言堂’和盲目扩张导致的巨亏现象有积极作用。但本质而言,改变一股独大、走公司治理的市场化改革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与此同时,方攀峰认为,近几年央企上市公司试点的外部董事、监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应保证总经理等经营班子是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董事会成员增加由机构投资人担任的外部董事,以及由中小投资人提名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层面行成制约机制。

许保利认为,企业出现亏损总要有人来承担责任,责任人就是企业高管。这时,企业“一把手”等领导班子可以有两个选择,若认为扭亏无望,则申请自动辞职;若对经营有信心,可以给出一个扭亏期限,在此期限内实行零薪酬,到期末未能实现扭亏目标,则自动辞职,这样才能保证公司管理层将更多精力专注于公司管理和内部改革。京华时报记者廖丰(京华时报)

(责编:夏晓伦、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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