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办法》中拟禁止中介在经营场所外摆摊立牌、发放广告传单的行为。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拟禁止房屋托管,即中介代收房租赚取差价。对于一些与购房者、租房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也作出规定,例如,拟规定中介费在房屋过户后缴纳,以及续租时不得收取中介费。公众可在本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住建委。
房主将房屋“托管”给中介,中介每月支付其房租,中介再将房源出租赚取差价,这被称为“中介托管”或“房屋银行”。昨日,市住建委公布《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拟叫停这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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