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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廉租房公租房“并轨”使用

2013年05月15日11:33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新华网乌鲁木齐5月15日电(记者潘莹)自5月起,乌鲁木齐市对廉租房和公租房实行统一管理、交互使用,以达到统筹房源,优化整合保障性住房类型的目的。

  据乌鲁木齐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孟振江介绍,每年对廉租房家庭年审时,都会发现收入超过廉租房保障标准且符合公租房保障标准的家庭,对这类住户,今后将不再要求他们从现租住廉租房中搬至公租房,只需通过调整租金,把廉租房租金调整为公租房租金,将其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实现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使用。

  乌鲁木齐市廉租房面向的是人均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包括人均月收入低于1345元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目前,乌鲁木齐市廉租房月租金标准为0.98元/平方米(针对低保户)和1.8元/平方米(针对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租金标准按规定低于同等地段市场价格20%。

  孟振江说,廉租房公租房“并轨”使用后,可使廉租房与公租房资源充分利用,提高管理效率,方便承租居民使用,并可进一步完善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体系。

  截至2012年底,乌鲁木齐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44083套,其中廉租房22238套、公租房10059套、经济适用房11786套。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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