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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文件资料(三)【3】

2013年05月17日10:11        手机看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0年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0]1404号2010年7月4)

山四、安徽,汀西、河南、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漳部、国士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版总署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税务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林业局、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粮食局、能aV#局、民航局,扶贫办、南水北调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精神,全面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固话工作,现将(xo印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相据部门职责分S.抓好政策落实,加大支持力度,努力做好今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

附件

2010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

2U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莫定良好基础的一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保持中部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任务艰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惫见》(中发口【2006】10号).全面落实之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坚待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把优化升级传统产业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把培育壮大区域增长极与扶持落后地区发展相结合,把发展经疥与改普民生相结合把促进发展与深化改革相结合,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模式,突破难点,努力实现中部地区好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促进消费需求持续较快增长。继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大家电、汽车和摩托车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积极推进建材下乡,鼓励中部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建设自用住房。加快推进中部地区“万村千乡”工程。积极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健身、教育培训、老年护理等服务消费,支持城市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快中部地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一步发掘消费潜力。

(二)继续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继续扎实推进中部地区“三个基地、一个枢纽”建设。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部地区“三农”、保障性安居工程、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和重大基础设施、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支持,做好在建重点项目的收尾、续建工作。继续积极利用国外优惠资金支持中部地区基础设施、农林开发、节能减排、教育医疗等领域项目建设。进一步消除限制民间投资进入的不合理障碍,引导民间资金投向中部地区的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

(三)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和分析;继续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有效性和针对性,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建立健全中部地区经济形势监测预测系统,跟踪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准确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发现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因应之策。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研,及时总结和反映中部地区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四)全面启动“十二五”规划研究。准确把握国际国内经济社会走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时期中部地区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从关键领域、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入手,研究提出“十二五”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措施。

二、促进农业稳定发展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结合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推进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抗旱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并扩大补贴种类,落实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减少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资金配套。增加对产粮大县的奖励补助。

(二)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继续推进长江中游地区“双低”油菜生产基地建设。支持奶牛等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水产健康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继续实施种植业和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加快人工草地建设,合理开发利用草山草坡资源,推进节粮型畜牧业发展。

(三)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推动中部地区优势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推

进实施农业产业化示范工程,继续在中部地区扶持一批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加大对龙头企业的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力度。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支持。支持中部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鼓励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快发展,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投融资的支持力度。

(四)继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加强中部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体系、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三、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一)加大矿一产资源勘查整合力度。加强煤炭、铁、铜、铝、铅锌、钨、稀土等重要矿产勘查,建设一批国家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积极推进德兴、铜陵、大冶等大中型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工作,增加资源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依法依规做好重点矿种、重点矿区和部分矿山的开发整合,优化矿山开发结构和布局,促进矿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继续推进山西晋北、晋东、晋中,安徽两淮和河南5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支持国有重点煤矿实施安全改造。加快推进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湖南黑糜峰抽水蓄能电站二期、湖北汉江夹河水电站和湖南桃花江、湖北大贩、江西彭泽3个内陆核电厂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动中部地区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等优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确保完成“十一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中部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利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资金和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对中部地区有关产业给予支持。继续支持中部地区参与实施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加快推进安徽省和湖南省5支试点创业投资基金按市场化方式规划设立和运作,促进中部地区新能源、信息、生物等产业加快发展。继续支持中部地区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

(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能力建设。继续对中部地区重点产业技术改造予以支持。继续安排重大技术创新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扶持中部地区创新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结合中部地区产业特色,建设和完善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扩大国家创新型城市在中部地区的试点范围,积极推进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快武汉、长株潭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武汉信息、郑州生物、洛阳新材料、南阳新能源等专业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

(五)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交通运输、研发设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信息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推进湖南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和数字媒体技术产业化基地、武汉数字媒体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动漫出版产业发展安徽基地和河南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武汉、长沙、合肥、南昌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公共平台建设,支持中部地区发展中医药、软件和信息、技术、文化等服务贸易,打造服务外包品牌。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四、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铁路网建设。继续推进客运专线、区际千线、煤运通道和城际轨

道交通建设。建成太原至中卫(银川)铁路。加快京沪高铁、石家庄至武汉、杭州至长沙、长沙至昆明、大同至西安、郑州至徐州、合肥至福州等客运专线,九江至南昌、武汉至宜昌、向塘至莆田(福州)、衡茶吉、宜昌至重庆、湘桂扩能、山西中南部等铁路在建土程施工进度。做好新月四线、阜淮淮南水蚌电化、合肥至乔司电化等大能力煤运通道建设的开工准备工作,启动部分铁路网主通道和地区开发性铁路项目的前期工作。抓紧筹划实施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加快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

(二)加强公路、航空网络建设。继续推动中部地区高速公路建设,重点支持山西灵丘至山阴、临汾至吉县,湖北十堰至白河、宜昌至巴东,湖南吉首至茶洞、凤凰至大兴、界化垄至茶陵,江西瑞金至寻乌、龙南里仁至杨村等国家高速公路项目以及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池州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推动中部地区干线机场改扩建和支线机场建设,完成长沙、南昌、大同、洛阳机场改扩建工程,实施合肥新机场建设、常德机场改扩建、吕梁和九华山机场新建工程,加快推进武汉、郑州机场扩建和神农架、衡阳、五台山、商丘等支线机场建设前期工作。

(三)实施水利、水运重大工程。继续支持中部地区骨干水利枢纽工程建设。

实施长江、黄河、淮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堤防加固和河道治理。开展洞庭湖、番邸日湖和巢湖综合治理,淮河下游洪水出路及重点平原洼地治理等工程建设。加强长长江、黄河、淮河流域蓄滞洪区建设。实施长江荆江等重点河段河势控制工程和航道治理工程。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及山洪灾害防治,加快推进湘江、汉江、赣江等高等级航道治理、梯级开发和航电枢纽建设。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

五、积极改善民生

(一)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继续加大对中部地区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

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特殊教育学校等重大专项建设中,对中部地区给予适当倾斜。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训计划。加大高等教育招生“协作计划”对中部地区的支持。抓紧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加强中部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全科医生培养,启动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继续支持中部地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抢救性文物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农村书屋工程。加强测绘、地质基础保障和服务,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机制和防治体系。

(二)加大就业和社保工作力度。继续实施“阳光工程”。继续在中部地区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作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大学生进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进一步拓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自主创业和异地转移就业渠道,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援助。继续做好中部地区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做好中部地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逐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三)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加大中央投资对中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及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加强城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加强农村民生工程建设,在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农村沼气、农村电网、农林水血防等资金安排中,继续向中部地区倾斜。加快中部地区农村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继续安排国家资金,加快完成中部地区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任务。继续实施“村村通电话”工程,在全面实现行政村通电话的基础上,扩大对自然村的覆盖。组织实施“宽带下乡”工程,全面推进“信息下乡”活动,着力解决信息终端瓶颈问题。

六、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

(一)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加大中部地区城市低效、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和农村工矿废弃地及旧村居等的整治力度,积极推动城市土地二次开发和“城中村”改造。大力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补充和保护耕地资源。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科学合理安排村庄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水平。支持中部地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开展中低品位、共伴生矿产及尾矿资源的综合利用示范,加快矿业经济区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矿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落实《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河南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支持中部地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中部地区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和清洁生产示范工程。

(二)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和三峡库区、月一江口库区及上游、鄱阳湖湖区、洞庭湖湖区等防护林建设以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崩岗综合治理,加强水土流失严重区水土保持工作,做好三峡库区、月一江口库区的退耕还林工作,继续实施重点地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都阳湖、洞庭湖、洪湖等重点湖泊、湿地的恢复与保护。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全面落实湖北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总体方案。加快编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探索建立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自然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的万度,加强对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建设。

(三)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在淮河、巢湖、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继续加强工业点源治理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严格执行水功能区管理,加快实施《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和《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加大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加强对三峡库区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以奖促治”政策的支持。完成《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开展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推进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等地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支持中部地区开展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试点工作。

(四)推进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推动建立武汉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广清洁能源使用,推进机动车、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开展区域联合治污行动,加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

七、推动重点地区加快发展

(一)努力培育城市群增长极。全面实施《番日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支持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加快发展,做好中原城市群和长株潭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对中部地区城市群给予重点指导和支持,推动编制城市群合作规划。

(二)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利用好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及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推动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尤其是采空区、沉陷区的治理土作进度。

(三)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积极推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稳步推广“贫困村互助资金”在中部地区的试点。继续推进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在安排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时,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农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发展。加大以工代赈易地扶贫资金对中部地区的支持力度。

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和全方位开放

(一)支持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实施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编制实施综合改革试验区土地配套改革专项方案,启动环境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工作,加快推进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继续加强中部地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积极开展丹江口库区生态保护综合改革试验。

(二)深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中部地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或整体上市,研究制定专项政策,解决国有企业改制遗留的有关银行债务、欠税等历史问题,保持企业和社会稳定。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和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深化中部地区服务业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中部地区土地管理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在坚持服务“三农”力度不减的前提下,稳步推动中部地区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商业银行。进一步支持中部地区开展新型农业保险险种试点,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

(三)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继续利用外经贸促进政策支持中部地区外经贸事业发展。继续支持中部地区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加工贸易承接地和特色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建设。积极推动中部地区武汉、郑州等口岸基础设施和“大通关”建设,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发展具有港口服务功能的综合物流园区。

(四)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深化与东部、西部地区在产业承接、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水资源利用、粮食产销等方面的合作,不断丰富合作形式,创新合作方式。推动中部地区合作机制建设,支持办好第s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和第4届中部论坛。

九、推进重大规划和政策的制定落实

(一)全面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组织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积极推动“三个基地、一个枢纽”建设,及时研究提出规划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跟踪分析规划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发展重点。研究制定本部门支特中部地区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指导中部六省人民政府研究制定规划实施愈见和具体工作方案,编制重点领域专项规划。

〔二)继续落实“两个比照”政策继续落实好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比照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荃地有关政策。及?a3个欠发达县(市、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加大比照政篮检查奋促力度。

〔三)加大对中部地区的政筑支持。积极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健康发展的指导惫见,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县城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快出台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意见,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条们的地方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着手开展制定适应中邵地区特点的新政策措施的前期i作扩大中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贷款项目贴息规模和范围,提高朴贴率继续支待中部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加大对中部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的支持。 

(责编:值班编辑、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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