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今天发布,自2月1日全国海关开展加强进口废物监管和打击“洋垃圾”走私的“绿篱”专项行动以来,已有大连、杭州、宁波等15个关区先后查获55起案件,查证走私各类废物80.01万吨,其中涉及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即“洋垃圾”7600余吨。此外,海关还稽查固体废物进口及加工利用企业1044家,发现247家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涉及货值60亿人民币。
据海关总署监管司周亚春处长介绍,可再利用的固体废物不等同于“洋垃圾”,它包括以矿物为原料生产并报废的钢铁、合金、有色金属、塑料、橡胶以及废纸等,通过合理的加工再利用,可以实现“变废为宝”。但是,由于固体废物中可能夹带着危害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有害物质,我国对固体废物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分为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三类。
在为期10个月的“绿篱”专项行动中,全国海关将重点打击走私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列名的废矿渣、废催化剂、废轮胎、废电池、电子垃圾等工业废物以及旧服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等。
海关还将加大对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后期监管,建立与环保、质检等部门的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对进口固体废物从进口、转运、加工利用和产品销售等环节形成闭环管理,规范可再利用的固体废物进口秩序。(记者杜海涛)
(责编:孙博洋、乔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