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具备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条件
6月1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已具备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条件。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法规研究和制定工作已经从多个层面展开。
世界上逾50个国家
实施了强制使用法规
该报告指出,世界上已经超过50个国家颁布并实施了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法规,虽然推出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法规的时间和方式有所区别,但法规推出后都大幅降低了儿童乘车伤害。比如,美国田纳西州1978年推出儿童安全座椅法后,儿童交通事故死亡率下降了50%;德国1993年制定儿童安全座椅法规后,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达到95%左右,2011年德国车内死亡儿童仅有76人;日本2000年法律规定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两年后,儿童交通事故死亡率下降到原来的20%。
建议我国采取
多渠道推进方案强制实施
统计显示,每年我国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1.85万人以上,接近国内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我国儿童交通事故死亡率是欧洲2.5倍,美国2.6倍。为最大程度加快我国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步伐,减少儿童乘车伤亡,该报告在综合分析了国内儿童乘车现状、国内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影响因素和我国儿童安全座椅行业现状后,认为我国已具备了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条件,并提出了“多渠道同步推进”的基本方案。
一方面积极推动修改或增加全国层面交通法规或行政法规,增补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内容。另一方面在部分地区率先制定地方性法规,积累经验逐步向全国推广,即首先在地方试点实施,第一阶段为年龄四岁以下儿童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第二阶段为年龄在十二岁、且身高140cm以下儿童,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或增高座;最后,全国实施行政法规,年龄在十二岁以下、且身高140cm以下儿童,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或增高座。(记者 许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