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过程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地方城市政府作为新型城镇化政策的具体实施主体,需要考虑城市非正规经济从业者在城市中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应着力解决好以下工作:
第一,转变非正式经济治理模式,从单一化的强制管制向多元化的弹性治理转变。非正规经济是市场经济自发运行的结果,单独通过加强管理方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非正规经济问题,反而可能引起一些冲突。因此,政府部门一方面要考虑非正规经济就业者对城市空间的合理诉求和基本权利,通过预留经营空间、分时弹性管理等方式引导其融入制度化的城市政府管制架构内。另一方面,政府应通过多渠道的教育和管理措施提升非正规经济就业者在既有管制架构下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
第二,引导非正规经济经营者的自我管理,帮助其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我国一些城市曾在一些区域有效开展了摊贩自治的试点,既考虑了摊贩的合理诉求,又发挥了既有摊贩自主管理的能动性,取得了有益的管理经验。事实上,有序的城市街道摊贩,也是城市的生机和特色之一。
第三,打破非正规经济就业者在“市民化”过程中的制度瓶颈。政府部门应探索完善对非正规经济就业者的各种登记备案制度。在“市民化”的制度设计框架中不应遗漏非正规经济部门的就业者,应使他们能够融入到城镇体系中,但又充分考虑这部分群体的工作性质和特点。
最后,需要重新审视城市非正规经济存在的长期性。根据诺瑟姆曲线,城镇化率在30%至60%之间是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而部分东亚国家(如韩国)城镇化率达到65%至70%时,城镇化速度才放缓。我国目前城镇化率约52%,按照我国现有城镇化率年均增长0.8%至1%计算,未来15至20年,我国将有大量人口由农村转移到城镇,人口结构仍然处于快速变化时期。非正式经济部门将是流动人口向更高效率的正式经济部门转移的起点和平台,同时也成为城市解决新流入人口就业问题的载体。非正规经济部门将会在城市中较长时期地存在,但只要辅以宽松的环境和有效的管理制度,非正规经济部门完全可以为消除贫困、改善社会流动人口生活状态、增加居民收入发挥积极作用。(张磊 张秀智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