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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家受调查企业每家每年平均向政府申报审批项目17.67个,审批时间最长项目的平均值为171.35天,其中最长约为1500天

行政审批何其多!

陈清泰  张永伟

2013年06月17日07:3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制图:张芳曼)

  无论是当前形势下的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还是保持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都需要我们充分地释放改革红利。而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其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突破口和抓手。

  为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国务院近期批准取消和下放了133项行政审批事项,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那么,我国行政审批的现状如何?如何看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行政审批改革将给企业和社会带来哪些积极作用?本报将通过专家观点、个案剖析、记者述评等多种形式推出一组连续报道,深度聚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供有关方面和广大读者参考。

  ——编 者

  当前,我国企业发展正由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发展环境的改善对这一转型至关重要。最近,我们针对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转型的问题,从企业的视角,就改进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组织了专题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1.少干预:简化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

  调查显示:

  近三年1539家受调查企业每家每年平均向政府申报审批项目17.67个,单个项目涉及的审批部门平均为5.67个、审批程序平均为9.4道,受调查企业审批时间最长项目的平均值为171.35天,其中最长约为1500天。

  建议:

  简化企业设立变更程序。企业的设立要经名称核准、设立登记、验资、社保登记等12个以上流程和审批,涉及工商、税务、质检等7个以上部门。国有独资、外资企业和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的还需履行额外的审批。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资本、经营范围等任何一项变更,都需进行工商审查和办理变更。有的企业一年需要更换几十次登记册。建议借鉴德国和我国香港等地做法,企业设立只需对口一个或少数几个政府机构进行登记;企业变更,一般只要限期报备,无需其他部门再审批,实行“宽进严管”。

  清理政府审批和核准项目清单,建立防止变相审批的机制。2004年国务院决定将项目审批改为核准和备案。多数企业认为改革后的核准和备案很多仍是变相审批。建议政府修订核准项目目录,在一般领域、不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实行备案制;对于少数实行核准制的项目,政府部门应公布审理程序、标准和从受理之日到给予答复的工作日数,接受社会监督。

  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企业建设项目,从立项申请到投入运行要经过27个部门、50个环节。企业反映仅办理立项、规划许可证就需6—10个月。验收审批更是复杂,如某企业厂房竣工后申请房产证,耗时4个多月,跑了10多个部门,盖了20多个公章,花费10多万元。建议政府系统清理建设审批项目,合理设计工作流程,增加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

  清理资质和认证项目,放宽市场准入。资质和认证是很多行业市场准入的前置条件,但企业反映其数量和名目过多过滥,有些规定甚至相互矛盾,如要求有资质才能进入某领域,而要获得资质又须在该领域先有业绩,这就使新进入者“入市无门”。建议政府选择一些需设立资质和认证的行业,科学地清理所设资质和认证,取消无关紧要或效果甚微的部分,对留下来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标准统一、简化流程”的制度化管理。

  减少企业会议负担,规范检查活动。调查显示,上市公司平均每年接待政府检查和评比19.06次,所需费用占企业管理费的3.27%。非上市公司约为上市公司的1.5倍。北京某商业企业一年接受了各类检查210次,检查人员633人次,企业接待人员超过900人次。税务专项检查有时一次达一个月,长则半年。政府会议多,公司主要领导平均每年参会24.5次(其中53.9%被认为没必要参加),加上接待检查等,平均占用30.76个工作日。企业频繁填报工商、统计、税务、财政、证监等多个部门要求的、内容相近但格式各异的表格,耗费了很大精力。建议从减少“一次检查”、“一次会议”做起,力争为企业减少一半或1/3的接待和参会时间。建议由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一个能涵盖不同部门要求的报表,以减轻企业工作量。

  建立针对评比活动的监管机制。近三年,每家上市公司平均获得28个奖牌、冠名、认证和牌匾,其中很多没有权威性、缺乏公正性。有的政府部门把设立名目,颁发牌匾作为推动工作的抓手;有的产品刚上市,“名牌产品”奖牌已经上墙。建议减少由政府出面组织的评比、发牌,对商业评比进行必要的监管,杜绝收费性评比。

  2.强监管:政府干预要减,监管能力要强

  调查显示:

  近90%的企业认为政府监管对保障公平竞争环境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其中有35%认为监管严重不到位。假冒、仿制、不正当竞争等屡见不鲜;环保、安全、质量等方面监管力度不足;行业标准落后且实施不严。企业呼吁,政府干预要减,监管能力要强。

  建议:

  加快对创新活跃行业的监管体制改革。以医药和医疗器械行业为例,我国医药监管能力不足(美国有1.2万名药品审评员,而我国专业审评员只有87人),导致创新产品候审时间长、评审周期长,无法预期何时获批。建议在电子信息、互联网、电子商务、医药和医疗器械、能源等创新活动最为活跃领域,率先建立既能保障安全,又能促进创新的现代监管体系。

  强化国家标准的约束力。多数企业认为,我国现行的技术、质量、环保、安全、卫生、能耗等许多标准已经落后于我国发展阶段,而且执行不严,有的还受到地方保护。一家钢企反映,欧美国家各种建筑钢材标准强度不小于500兆帕,我国只有螺纹钢的标准是400兆帕,由此导致使用等量的钢材,我国的建筑寿命会缩短1/3以上,保证同等的寿命就得多用很多钢材。

  集中整顿典型的破坏市场秩序行为。2012年,三大石油和国家电网公司的各类应付款总计超过1.5万亿元,高铁建设拖欠超过一年的工程款已超过1000亿元。2011年政府采购额已超过了1万亿元。国企和政府年采购额巨大,但付款期越来越长,很多在180天左右。拿不到货款的中小企业,又向下游赊欠,扩大了三角债。一家面向央企销售的民企2012年营业收入2.44亿元,而应收账款总额为1.42亿元,占该年营业收入的58%。建议政府采取专项行动,限制政府部门和大企业的拖欠账款行为,这对改善市场秩序有标志性作用。

  加快垄断领域改革。民营企业虽可参与铁路、油气管网等新放开领域的投资,但难以实质性参与经营,一些民营资本无奈撤出。建议政府落实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承诺,力求短期内在金融、基础设施和能源等领域使民营资本的进入有实质性突破,建立市场信心。建议政府修改《反垄断法》,改革并强化执行机构的权能和独立性,使其有足够能力公正地执行法律赋予的使命。

 

(责编:乔雪峰、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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