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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营改增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不变 仍全归地方

2013年07月09日12:49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手机看新闻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为确保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顺利扩至全国范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了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强调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

  根据文件,对于试点期间的收入归属问题有了明确的答案,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原来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之后,也全部归地方,而改征制增值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也全部归属地方,按照既征既退政策,审批退库的改征增值税全部由地方财政来负担。改征增值税收入不计入中央对地方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的基数,试点期间因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生的这种财政变化,由中央和地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的相关规定来分享或者是分担。

  此外,通知还指出,改征增值税试点前,服务贸易出口原来它免征营业税的这一部分,仍然由地方来负担,新增加的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按照现在的行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负担。地方应负担的,通过这一部分,通过年终的结算据实上报到中央。(记者季苏平)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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