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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开展放心消费保护活动——访湖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源超

2013年07月24日15:20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手机看新闻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关千家万户。湖北省工商部门采取加强消费教育、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完善消费纠纷调处机制、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查处消费侵权案件等举措,深入开展放心消费保护活动。”近日,湖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源超接受采访时说。

  加强消费教育

  健全维权网络

  “加强消费教育是工商部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刘源超说。据介绍,湖北省工商局借助电视、网络等媒体,向消费者广泛宣传安全消费知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形成“工商推动、经营者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共建共促”的消费教育工作格局。该局把加强消费教育工作与“岗位学雷锋”活动相结合,定期发布消费警示,连续3年发布《消费维权工作蓝皮书》,分析全省工商部门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特点和变化,评析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理念。

  近年来,湖北省工商局大力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对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进行了有益探索。据介绍,该局建立300家12315消费维权省级示范点,创建3000家市县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同时,该局出台《关于推进12315消费维权“五进”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大力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进商场、企业、学校、社区、村镇活动,构建“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协作、企业主建、社会支持”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目前,黄冈、黄石等地政府已将12315消费维权“五进”工作纳入“政府为民10件实事”工作范畴。

  完善调处机制

  强化质量监测

  “湖北省工商局建立全省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实现了全省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的共享。”刘源超说。据介绍,为了完善消费纠纷调处机制,湖北省工商局采用可调控摄像头和大屏幕显示屏等设备,对全省17个市(州)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进行集中管理;制定《湖北省工商系统12315工作规范(试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回访制度》等制度,使消费纠纷调处工作“人到位、线畅通、记录全、交办快、调处实、有回访、留痕迹”,确保各项调处工作落实到位。

  “提升商品质量监测水平,可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刘源超介绍,湖北省工商局实施流通环节商品质量“靶向式”监测,使监测更具针对性。该局通过强化前期市场调研,科学拟定监测计划,及时修订工作规范,狠抓监测后续处理;结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对原《湖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规范(试行)》进行细化,制定湖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结果信息发布制度,编制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和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手册,加强对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规范指导。2012年,全省工商系统共完成重点商品质量监测13532个批次,其中不合格的有7995个批次。

  加大整治力度

  查处侵权案件

  刘源超介绍,针对当前服务领域消费申诉量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湖北省工商局在全省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六查、六纠”工作。以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电信、供电、供气、供水等公共服务业为重点,该局严厉查处服务欺诈、制定不公平格式合同、强制消费、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针对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现象,该局加大专项执法力度,建立“小案快办、大案协办、专案专办”的执法办案机制,有效提升消费侵权案件查办效能,净化消费市场环境。2012年,湖北省工商系统共接受消费者咨询及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546951件,查处消费侵权案件3086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500万元。

  刘源超说:“湖北省工商系统将围绕‘服务民生促发展’这一宗旨,大力开展放心消费保护活动,提升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监测水平,大力建设城乡消费维权组织,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新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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