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的居民说,这套廉租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
□记者 陈海峰 实习生 刘梦珂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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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7年,国家九部委出台规定,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然而,记者10月16日至17日,通过两天的调查发现,河南夏邑县老水泥厂廉租房小区不少户型面积超100平方米,有的已经售出入住。
记者就此询问夏邑县房管局的具体管理人员时,却被告知“不知情”。
【实地探访】
标示为“廉租房”,户型面积超过了100平方米
记者在夏邑县老水泥厂廉租房小区暗访发现,该小区的数栋廉租房已经售出,很多居民正在进行装修。
10月16日下午,记者走进该小区10号楼三层的一户人家,发现该户居民的房子是三室一厅一卫一厨,仅客厅就有数十平方米,显得很大,很气派。
“我们买的是一套大户型的,每平方米价格1100元,总面积是105平方米,这是没有隔开的,有的设计是隔开的,两间小套房合为一家。”该户居民张女士说。
张女士介绍,自己是夏邑县县城的人,并不是拆迁户,这套房子是申请购买的。
记者假称自己想在这个小区买套房子。对此,张女士称,这房子不对外销售,如果你有亲戚朋友,可以让他们帮助申请,或者相关主管部门有人也行。这个小区每栋楼房一楼和四楼是1000元/平方米,二楼和三楼是1100元/平方米,五楼是900元/平方米。
随后,记者在该小区调查发现,该小区共15栋楼房,每栋楼为5层,部分楼房的面积都在100平方米左右,有部分楼房是两间小套房合为了一套,即在两间小套房外面安装一个大门。
【记者调查】
对于入住的廉租房
房管部门负责人称不知情
在夏邑县老水泥厂廉租房小区,每栋楼房的墙上都有一块石板,石板上标明有:“夏邑县2009年廉租房”字样。
据了解,2007年年底,国家九部委联合出台《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新建廉租住房,应当将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2007年国家就出台了相关规定,夏邑县为何出现建筑面积超标的廉租房呢?
夏邑县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荆利称, “县政府委托房管局,于2009年在老水泥厂的位置上建设了15栋廉租房,每套房子都有国家专款补贴,根据规定,廉租房不得超过50平方米。但有年龄大的,需要照顾的,有的(家庭)有小孩等特殊情况的,现在这样一室一厅廉租房住不下,他们就申请两套房。”
当记者告诉荆利,老水泥厂廉租房小区有的单套面积超过100平方米,而且部分已有居民入住,询问其是否知情时,荆利称,自己是去年才负责的廉租房工作,“没有听说过有这个情况,国家有规定,廉租房(每套)不能超过50平方米。”
记者提出:“你若不清楚,可去现场看看。”
荆利沉默一会儿岔开话题。
对于记者提出的廉租房为何出售的问题,荆利称,省住建厅等三部门曾联合发文,允许出售。
记者想请夏邑县房管局局长李继敏解释“大号廉租房”问题,荆利称他在开会。
17日上午,记者多次拨打李继敏局长手机,均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