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蔡华伟 |
本报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鲍丹)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提出到2020年,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转型任务基本完成。
这个《规划》是我国首次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领域发布的国家级专项规划。《规划》首次确定了资源型城市在全国的分布,主要包括矿业城市和森工城市两类。全国筛选出262个城市认定为资源型城市,其中地级行政区126个、县级市62个、县58个、市辖区16个。《规划》还根据资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两个指标,把262个城市区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种类型,进行分类指导。
(相关报道见第二版)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04日 01 版)
(责编:胡挹工、王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