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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将迎六大变化 公积金买房不再容易了【3】

邱宇
2018年09月14日08:16 |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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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公积金将迎六大变化 公积金买房不再容易了

  《通知》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另外,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目前,商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二套房不低于60%。这样调整过后,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的首付比例就基本一致了。

  变化四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65岁,月还款额不超月收入6成

  过去,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是截止到70周岁,新政则调整为不得超过65周岁。

  《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举个例子,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人55岁,过去的贷款最长年限是15年,现在则要降低为10年。

  此次公积金贷款还调整了月还款额。《通知》规定,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60%的标准,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此前,借款申请人的收入减去基本生活费用后,其他的钱都可以用来还贷。有分析认为,按调整后的标准,则更能够真实反映借款申请人的偿债能力,减少借款申请人的还贷压力。

  此次公积金贷款还调整了月还款额。资料图:人民币。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变化五

  东、西城户籍买郊区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

(责编:仝宗莉、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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