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纪委书记杜金富日前表示,地方金融与地方经济共生共荣前景广阔而任重道远,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应深化、细化。监管部门应灵活利用监管政策工具,把引导地方金融机构支农、支小要求嵌入监管体系之中,实施战略导向监管和信贷投向监管,建立健全金融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发挥对地方金融机构的引导作用。
杜金富说,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基本构成的“三农”、小微企业的发展,县域经济的发展,以及小城镇的发展,都亟需金融支持,以获得更快更好发展。而这也正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机会,是其业务发展空间、盈利空间。
他同时指出,地方金融和地方经济共生共荣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在不少地方还是问题;金融服务深化、细化,尤其是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创新更是供给不足。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金融生态不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生存发展;在一些地方,不仅应有的政策支持没有,而且信用文化环境堪忧,突出表现为“逃废银行债务”,“非法集资”屡禁不止。
我国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为代表,它们是服务地方经济的金融主力军。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146家城商行有营业网点近万个,资产总额11.4万亿元;存、贷款余额分别为8万亿元和5万亿元。另据统计,我国已改制组建276家农村商业银行和163家农村合作银行,全国农信社机构网点达7.7万个,提供了全国77.4%的农户贷款。截至9月末,全国农信社总资产达14.9万亿元,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1.5万亿和7.8万亿元。
杜金富说,地方金融机构首先要解决各级地方、各类群体金融服务的可得性问题,在此基础上加大服务地方经济的产品、市场、机构、流程、系统、制度等创新,努力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的综合能力。要以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县域经济和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市场定位,不断推进业务创新,发挥比较优势,实现金融服务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品牌化,努力提高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地方金融机构应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协调沟通,争取其对地方金融的扶持。同时,期待地方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及管理方式,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建立新型的政银关系。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