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8日电 今日证监会通过官方微博表示,放松管制、加强监管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根本方向。证监会将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清理简化行政许可,完善并购重组市场化机制。
证监会表示,2013年,经反复论证,提出十五条改革措施。其中,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己于10月8日实施,对符合条件的重组申请豁免审核或快速审核:借壳上市与IPO等同,不支持创业板上市公司借壳己明确。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推进以下改革措施:
一是进一步清理简化行政许可。研究修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规则,在2012年取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四种情形要约收购义务豁免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取消简化并购重组审批。凡是市场能够自我调节、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策、社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都要逐步取消行政审批。
二是完善并购重组市场化机制。改革现有单一股份定价机制,增加定价时间窗口,引入调价机制,增强定价弹性:丰富要约收购履约保证方式:取清第三方并购发行股份最低数量限制和业绩承诺要求。
三是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引入定向可转债、优先股作为支付工具;支持财务顾问提供并购重组过桥融资;支持并购基金等创新工具发展。
四是完善并购重组监管。推行并购重组并行审批,提高审核效率;进一步提高并购重组监管透明度;完善上市公司股东决策机制,加强投资者保护;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为优化并购重组外部环境,证监会积极支持工信部牵头的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消除制度障碍,落实财税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土地使用、债务重组及职工安置等政策。
同时,证监会正大力推动建立跨部门的并联式审批机制。未来拟不再以反垄断、对外投资、外资审查作为证监会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上市公司取得证监会行政许可批复后,同时披露重组尚需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在此之前不得实施。(中新网证券频道)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