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0月19日电 (记者谢卫群)为落实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相关制度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于1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规则》,于2014年11月16日起施行。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的重点和亮点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充分尊重并保护市场主体基于其意思自治作出的退市决定;二是新增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严重违规事件将纳入强制退市情形,并明确了相应的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要求。
本次退市制度改革在退市制度的各个环节设计上充分保护投资者。新《上市规则》还规定了重新上市要按照主要指标等同首次公开募股条件的原则。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更好地修改和完善退市制度,上交所就本次《上市规则》修订的相关内容向社会和各地证监局征求意见。上交所对其中的合理化建议予以吸收。
《 人民日报 》( 2014年10月20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