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市住建委獲悉,《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后期管理暫行辦法》開始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今后每個公租房項目都將配備房管員,除了負責日常的租賃合同簽訂、續租、租金收繳等工作,還將對公租房進行入戶檢查。如發現承租家庭有違規使用公租房的行為,將對該戶不定期抽查。發現空置、轉租公租房等7種違規行為,房屋將被收回。
公租房每年須入戶“年檢”
《辦法》要求,公租房產權單位將在管理區域內設立房屋租賃管理服務站。其中安排專人監督物業公司,負責公租房的入住手續辦理、家庭檔案建立、租賃合同簽訂、變更、續租、終止、房屋租金收繳、合同履約監督、房屋維護及維修等工作。
《辦法》提出,同一公租房管理區域至少配備2名房管員,實際管轄戶數超過500戶的,產權單位應配備不少於3名房管員,每超過300戶增配不少於1名。產權單位每季度按照不低於實際入住家庭戶數30%的比例組織入戶檢查,每年必須對入住家庭檢查1次。對曾有違規使用房屋行為的家庭,產權單位應對其組織不定期抽查,並適當增加入戶檢查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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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降租可提取公積金付租金
對於首批通過預審網上公示的4位申請者來說,除了需要操心能否申請到公租房,還要考慮如何付得起公租房租金,因為他們收入超過2000元,沒有任何租金補貼。昨天從公積金中心獲悉,這部分人群可以通過提取公積金來支付租金,從而降低每個月的租金現金開支。
按我市公租房政策,人均收入2000—3000元的家庭雖可申請公租房,但不能享受到租金補貼。因此,如果住50平方米公租房,租金開支就要750元,再加上物業費70元,總共租房費用要820元。此價格接近市場價,使公租房對這部分“夾心層”吸引力大打折扣。公積金中心表示,申請隻要符合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20%,承租公租房可以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公租房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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